日前,常州市新北区原政协主席汤建龙(正处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由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汤建龙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汤建龙利用担任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委、武进区政法委书记、常州市新北区政协主席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