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01-22 16:02:00  来源:检察日报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8日在常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检察质效,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贴市委决策部署,在服务发展中展现司法作为

认真落实市委“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的新部署,围绕“六大行动”、“三大一实干”等活动,找准定位,奋发有为,不断提升护航发展的贡献率。

保障转型跨越发展。出台《常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针对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制定《涉企案件办理意见》,建立“企业刑事风险防范中心”、“涉企案例数据库”,为企业法人“量身体检”。围绕防范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安全风险,加强对招投标、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规范运行的监督,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6972件次,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提出处置意见。围绕优化改革环境、净化投资环境,查办注册登记、项目审批、专项资金补贴等环节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28人。围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依法起诉合同诈骗、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28863人。

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智能制造名城建设,突出保护自主创新。在科技企业密集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实行专业化办案、专业化服务、专业化预防三专保护模式,为32家高新企业提供法律服务34次,防范侵权风险9起,依法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646人。探索建立检察环节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容错纠错机制,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1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管理和科技人员依法作出宽缓处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依法守护美丽常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结合省、市 “263”项行动部署,加强与环保等行政机关联动,各司其职,形成环境保护合力。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依法查办滥伐林木、破坏水资源等刑事犯罪97209人,监督移送线索1723人。重点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86件,行政机关采纳5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2件,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6640余吨、生产类固体废物483余吨,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环境的违法企业8家。创设生态修复基地,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督促其承担环境修复责任。

二、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在建设平安常州中履职尽责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抓住事关和谐稳定、影响群众利益的社会问题,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744人,提起公诉8022人。突出对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制贩毒品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妥善办理了3起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非法集资案件,扎实做好追赃挽损、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通过办案帮助百姓捂好“钱袋子”。持续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集中办理了一批“铝包子”、“注水牛肉”、“毒鸡蛋”等案件,防止问题食品对百姓的日常伤害。密切关注经济犯罪新动向,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妥善办理了冒用阿里巴巴、蚂蚁金服知名公司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等24起案件。

着力钝化社会矛盾。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构建案前风险评估预警、案中检调对接化解、案后公开审查说理一体化机制,开展检察宣告25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86件,排查化解信访积案23件。扎实做好“两会”、党的十九大等重要节点的维稳工作,未发生一起造成不良影响的涉检信访事件。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为149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发放救助金68.9万余元。推行重大刑事申诉案件异地审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工作机制,完善权利救济途径。深化检察为民中心建设,拓宽阳光便民服务渠道。

倾心传递司法正能量。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提高16.19%,不诉率提高21.08%,帮助57人重返校园或就业。加强与妇联、教育、民政、共青团的协作,推行失依儿童救助工作,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合作开展“女童保护”,针对“校园欺凌”开展法治巡回展览,11.62万名在校学生提供法制宣讲,参与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审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团中央先后4次来常调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北区检察院“小橘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写入最高检2017年工作报告。完善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在全市22个观护矫正工作站,为357名外来的轻微犯罪人员提供矫治帮教和劳动技能培训。建立服刑人员投诉处理机制,设立“高墙内”的法律帮助站,妥善处理服刑人员及其家属诉求29件,帮助服刑人员挽回非涉案暂扣款物2万余元。发挥“纪萍工作室”品牌效应,创作的5期检察官普法节目在央视法制频道播出,发出常州检察普法声音。

三、着力增强司法公信,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捍卫公平正义

立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综合运用法律赋予的手段,突出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实效,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制统一。

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立案42件,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78件次,追捕33人追诉80人,法院已判决21人;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8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9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监督纠正刑罚变更执行等过程中的违法情形63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7件,发出执行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198件。深化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纠正违法检察建议288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市检察院提交的《常州市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获常州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解决突出问题。围绕美丽常州、健康常州建设,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0813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开展“在押人员随身财物管理检察监督”、“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大检查”等刑罚执行领域专项检察,监督收监20人,其中,死刑缓期执行罪犯1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6人。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保障人权。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决定不捕641人、不诉142人。出台《关于强化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工作的意见》,细化审查内容,规范审查流程,依法退回补充侦查1233次,自行补充侦查71件次。严格遵守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非法证据5件。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关于规范收集提捕案件“社会危险性”证据的指导意见》,明确证据标准,统一执法尺度。推行“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取诉讼参与各方及社会各界意见,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坚持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监督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195人次,被采纳170人次,全市无超期羁押。

惩治预防职务犯罪保持力度不减。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背景下,认真落实中央、上级院的部署要求,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110115人、渎职侵权案件2133人。聚力攻坚做好专案侦办工作,承办中纪委、最高检等交办专案,其中省部级干部1人,厅级干部3人,依法对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等一批案件提起公诉。突出办案重点,深入专项资金、医药购销、政府融资、金融系统等环节和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立案侦查职务犯罪3843人,进一步形成“不敢腐”的有力震慑。扎实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跟进17个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在扶贫、医疗、金融等系统开展案例剖析会82场,制发检察建议12份,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制度34项;组织警示教育和预防宣讲活动2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18600余人次。

四、完善检察体制机制,在深化改革中树立司法权威

牢牢把握司法改革正确方向和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检察权运行和监督制约新机制,着力破除影响检察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稳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构建权责明晰、终身追溯、保障有力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体系,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员额检察官一线办案制度,制定《关于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操作办法》,全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20件。自主研发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系统,实行员额检察官“一人一档”,实现了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规范、效率、效果等内容的全程动态跟踪。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评价、公开透明”的办案管理机制,提升司法办案管理监督水平。

积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完善驻公安派出所联络员机制,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件,发表侦查指导意见2件次。探索公诉标准化建设,对所有办案环节设置标准化流程,规范32种常见罪名事实表述,形成12种常见文书模板,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不断探索公益诉讼改革。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常州开展为期2年的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工作,共受理线索1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7件,行政机关采纳78件,提起公益诉讼9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4亿余元,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确定为“常州样本”。重点围绕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结合案件办理推动相关部门催缴到账陈欠土地出让金9.83亿元,“盘活”闲置土地600余亩。

五、立足检察科学发展,在教育管理监督中激发内生动力

始终把队伍专业化、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监督常态化建设作为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程,强力推进,夯实根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努力提升司法品质。

固本培元锻造过硬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强化“领导示范、教育引领、实践砥砺、文化启迪”,引导检察人员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市检察院作为全省唯一市级院被推荐参评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天宁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王亚明被评为全国优秀反贪局长,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吴小红被最高检记个人一等功。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用身边的先进典型激发干警爱岗敬业。全面推进素能建设,完善检校合作、赛训结合、“小课堂”补充等多元培育机制,培养了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等20人。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对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38次,促进干警形成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检,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推行五个三巡察模式,对辖市(区)检察院和市院机关部门实现巡察全覆盖,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对发现的问题全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作为全国地市级检察院的唯一代表,在最高检巡视工作会议上介绍从严治检经验。

科技引领助力提质增效。推进信息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网上、掌上、实体三位一体的信息化检察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和便民服务水平。依托常检云大数据中心,汇聚592.18亿余条案件信息,通过数据共享、对比、分析,发挥数据资源的集聚和规模效应。紧贴检察业务核心需求,开发智能查询分析、法律监督智能化辅助、案件监督5I管理、视讯综合应用等系统,为司法办案提供科技保障。全面推行“苏检掌上通”应用,检务管理实现网上一体化流转,有效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7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组织检察开放日听取意见172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358条,生效法律文书5819份,程序性信息9376条。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建成全市9家检察院“集群网站”,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常州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溧阳检察”微博在全国检察系统有知名影响。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检察工作如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思考谋划不够,服务手段相对单一,工作举措还需深化;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不够理想,监督不深入、不全面、刚性不强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改革创新的意识有待增强,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工作机制衔接不够到位,相关配套改革有待跟进,改革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树立短板意识,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促发展、保稳定、护民生”为职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检察队伍建设,以新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要、新期待。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紧密结合全党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更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智慧力量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对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发展正确方向。深入开展“能力兴检工程”,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培养检察专业精神、专业能力、专业团队,锻造高素质的检察人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严守纪律规矩底线,强化责任,强化监督,强化执纪,确保检察队伍纯洁干净稳定。

二、围绕发展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面领会持续深化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六大行动”新要求,找准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育人才、建生态、防风险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努力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注重突出打击犯罪、改进办案方法、优化服务方式、细化保障措施,完善以惩处犯罪、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为重点的检察工作体系,强化司法供给和应对。依法稳妥查处经济犯罪案件,主动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完善产权司法保护政策,甄别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案件,促进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坚决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着力解决网上虚假信息诈骗、倒卖个人信息等突出问题,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强化法律监督,科学构建新型监督体系

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治国中的独特作用。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拓展监督领域、细化监督措施、用活监督资源、提高监督能力上寻求突破。把检察监督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巩固和深化刑事执行检察专项监督成果,完善刑罚交付执行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贯彻落实《常州市违法行政行为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运用检察建议、监督令、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推进依法行政。突出提高监督质效,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在高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基础上实现检察价值。切实提升监督刚性,推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监督手段,增强检察监督权威,加大监督跟踪力度,持续推动问题解决。

四、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面对多重改革叠加的新形势,不断探索新型检察机制建设,实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以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员额检察官权责清单和履职考评,把权责统一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着力提高庭审效率和当庭指控犯罪能力。顺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工作,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善于应用现代科技助推司法改革,推行“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推动智慧检务建设,以现代化装备技术、信息化手段保障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实践呼唤新担当。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凝聚力量,扎实工作,为种好人民满意幸福树、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