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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01-18 09:07: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金坛区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紧扣中心工作,积极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全区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中心、精准服务,有力推动检察工作与全区高质量发展和高速度增长同向而行。

  (一)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聚焦全区“两个加快攻坚突破”的工作主题,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定出台《

  服务保障全区“两个加快攻坚突破年”实施意见》

  ,落实12条具体举措,提升服务质效,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和高速度增长贡献检察力量。紧扣全区高端产业快速集聚的发展态势,深入走访中航锂电、同方威视等智能制造企业,邀请百余名企业家代表旁听庭审,以融入、对接、服务的方式为高新产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着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建立和完善办理涉企案件“六清”工作法

  ①

  ,扎实开展平等保护、涉检保障、风险防控等精准服务,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二)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打击经济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惩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贷款、集资诈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4件102人,妥善办理了案值数千万元、分跨境内外的支付宝系列网络诈骗案件;围绕助力精准扶贫攻坚,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为20余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积极参与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依法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3件42人,追缴污染土壤和水源修复费用14万余元,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等多种举措,积极服务和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10人。注重深挖彻查,在办理一起诈骗案过程中,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从事“套路贷”活动,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及时向区扫黑办移交犯罪线索,并配合公安机关成功侦破该案。着力“打早打小”,加强研判分析,研判报告《民间借贷纠纷暗藏涉恶隐患》得到区委领导高度重视,并由政法委牵头相关部门开展民间借贷领域的集中治理,多措并举推进化解各类借贷纠纷。

  二、深耕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从严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6人,提起公诉936人,着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安居乐业。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4件62人,专项打击“黄赌毒”、电信诈骗等群众深恶痛绝的犯罪案件47件112人,快捕快诉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案件60件166人。依法办理了王某某等5人网络雇凶故意伤害案、潜逃十年的杨某某故意杀人碎尸案等重大敏感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做精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全面深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3件,监督撤案5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32件,纠正漏捕13人,纠正漏诉15人。提出抗诉和提请抗诉5件6人,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已改判4件。深入开展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和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监督纠正未执行罪犯36人,监督纠正执行财产刑42万元。注重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对40名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在区看守所促成一名外省籍在押人员变更子女抚养权案件开庭审理。

  (三)深化优化民行检察监督。深入贯彻新形势下民行检察创新发展新要求,坚决摒弃“重刑轻民、重刑轻行”的传统思维,共受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3件,提出纠正意见38件,提请抗诉和提出监督检察建议31件。加大对民事虚假诉讼②的打击力度,针对民间借贷、破产清算和建设工程等领域虚假诉讼频发的突出问题,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及时摸排线索15件,依法办理10件,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强化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提出监督意见8件,促进法院执行活动依法规范开展,共同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深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向行政机关提出督促履职类检察建议35件,推动有关部门主动履职尽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③”的综合效果。

  三、优化检察产品,全面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深入研究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更新理念、积极作为,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④。

  (一)全力打造公益诉讼新品牌。充分发挥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作用,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4个领域,建立健全公益诉讼举报人奖励制度,大力开展“金沙检察蓝”公益诉讼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参与度。多举措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件,履行诉前程序⑤38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1件2人。第一时间提前介入社会高度关注的“7.17”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认真做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联合区市场监督和城管等部门启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制定常态化监管措施,校园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共同出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合力将线上餐饮服务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大力推进未检工作新发展。积极探索办案新模式,试点未检与民行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完善“少捕慎诉少监禁”配套措施,依法不捕不诉未成年人18人,法律援助6人,封存犯罪记录14份,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深化“失依儿童”救助机制,创新“向日葵护苗之家”多元化救助方式,开展各类公益活动60余次,发放救助金3万余元。加强检校合作,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16场次,开展校园食品抽查、网吧治理、宾馆巡查等检察监督4次,拍摄制作预防校园暴力的微电影《再见吧!欺凌君!》线上线下累计受教育人数达9万余人,努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着力拓宽社会治理新途径。积极开展风险研判分析,围绕危害公共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向党委政府报送风险研判报告及情况反映36份。升级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接收处理各类信访269件次,妥善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司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0份,帮助和督促相关单位及企业总结经验教训,完善防范机制,减少和消除违法犯罪隐患。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检察官”活动,在全区93个行政村和32个社区设置法制宣传点和联络站,实现法治服务宣传全覆盖。

  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完善检察体制机制

  认真落实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新部署,抢抓机遇、破解难题,努力在创新发展中提升司法质效。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行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团队相结合的办案模式,发挥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作用,压紧压实司法责任,有效提升诉讼效率和办案质量,批准逮捕率同比降低11.7%,平均办案周期同比提速13.6%。推进院领导亲历性办案常态化,3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47件63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办案团队快速成长。完善检察官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检务督查和网上流程监督,优化考核评价办法,构建全流程的案件质量监管体系,促进司法办案依法、文明、规范。

  (二)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程序主导作用以及指控、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对17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发表侦查指导意见23份,自行补充侦查14件。强化审前过滤功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在办理潜逃二十余年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某故意杀人案中,通过审查复核关键证人证言,补强犯罪细节证据,完善了指控证明体系,为成功指控犯罪奠定了基础。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推行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适用和量刑建议规范化,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三)主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人员转隶、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工作,确保改革转隶平稳快速有序。主动适应办案新模式,设立职务犯罪专业化办案组,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审查案件和移送线索等六项措施,实现监察调查处置与检察审查起诉无缝衔接。依法高效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2件2人,并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强化职务犯罪的源头监督,结合案件办理,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情况反映等方式,促进涉案单位查漏堵疏、建章立制。

  五、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凝聚持续发展力量

  始终坚持把激发内生动力作为重要抓手,强基固本、拉升短板,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坚定政治方向作为强检之魂,按照基本学和跟进学相结合、读原文和悟原理相深化的方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全体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引导管理,认真查找“四风”问题新表现,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深化党建品牌和检察文化的向心力凝聚力,广泛开展主题党日、先锋评选、读书演讲、文化创作等活动,在全区党建品牌评选和党务技能比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二)持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以打造过硬“领头雁”、“中坚层”和“行动队”三位一体为目标,深入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带头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带头履职办案、服务民生,不断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中层干部坚持“干”字当头,借助与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结对共建契机,互相借鉴工作优势,拓宽创新思路,提升管理能力;员额检察官聚焦短板弱项,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实训机制,参加知名高校检察业务专题培训30余人次,自主开设“小课堂”24次,组织考核庭和公诉辩论赛13次,全面夯实专业素能。

  (三)扎实推进司法公信力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加大检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率均达100%。通过案件公开听证⑥和公开宣告⑦等形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的参与度和感受度。积极参与区人大组织的“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调研检察工作。加强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平台建设,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和以案释法案例等2100余篇次,全力打造“金坛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举措还不够多,司法办案的社会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的刚性和力度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多元化监督的能力仍需增强;检察队伍的专业素养、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司法实践的需要;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题,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开拓创新、担当作为,推动各项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为全区“两个加快创新提升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对党忠诚上担当作为。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政治轮训,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化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核心价值观培育,教育引导全体干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办案中,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

  二是围绕中心顾大局,在服务发展上积极作为。聚焦“两个加快创新提升年”的工作部署,坚持把打击犯罪和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主动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和高速度增长。着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巩固深化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方法举措,积极为民营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提供均等、高效、优质的服务。依法严厉惩治黑恶势力,重拳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犯罪,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围绕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集中优势力量,加大办案力度, 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护稳定、促发展、保民生。

  三是履职尽责谋发展,在提升品质上务实作为。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更新司法理念,锐意改革创新,不折不扣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法律监督的产品理念,将工匠精神融入到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努力为人民群众供给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坚持刑事检察、民行检察和公益诉讼并重,构建多元化的法律监督新格局,努力实现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四是争先创优重自强,在强化内功上奋发作为。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方向,以“能力建设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充分发挥“鼓励激励、容错纠错和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导向作用,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实践展示新作为。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砥砺奋进,进一步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为全区实现在苏南板块快速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相关用语注释

  (仅供参考)

  ①“六清”工作法:是指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通过查清主要事实、理清案发原因、摸清损失影响、听清企业诉求、释清处理结果、弄清经验教训等六个步骤,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效,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②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当事人单方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唆使他人帮助伪造、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明、鉴定意见等手段,通过诉讼、调解、仲裁等能够取得各种生效民事行政法律文书的方式,或者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的方式,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行为。

  ③双赢多赢共赢: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针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的新理念,贯穿法律监督全部领域和全部环节的总体要求,是通过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④检察产品: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着眼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司法获得感,把富有经济学特征的产品概念引入检察工作,将抽象的司法活动、动态的诉讼流程转化为具体的实指和具象的载体,以检察输出的形式实现产品应有的价值效用和实际效果。

  ⑤诉前程序:是指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前,必须履行的前置性程序,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审查、督促告知程序、诉前检察建议等环节,体现了“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司法谦抑原则。

  ⑥公开听证:是指检察机关对承办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控告申诉等案件,拟作出处理决定前,可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社区代表等其他社会人士参加听证并听取意见,促进司法办案公正透明。

  ⑦公开宣告:是指检察机关将办理检察业务中形成的法律文书,以面对面的方式,向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宣读和送达,并进行释法说理,从而让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社会公众通过宣告了解检察机关办理业务的过程和结果,进一步感受检察机关实施和适用法律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客观性。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