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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1-12 14:04: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常州市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积极融入“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新实践,自觉服务经济发展,有效强化法律监督,有力保障社会民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安全服务大局

  切实增强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紧贴党委中心工作,找准司法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着力点,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严厉惩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起诉了一起国家安全部挂牌督办的间谍案。严惩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起诉“法轮功”邪教人员5名、“全能神”邪教人员5名,捍卫国家安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批捕417人,起诉1841人,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加大侵财性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盗窃、抢劫、诈骗等案件2292件,依法办理涉及全国10余个省市、受害数千人的特大保健品诈骗案件,批捕147人,目前已起诉95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财产安全,依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96件929人,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公诉32件122人,办理了中央领导批示的特大涉税案件,依法批捕24人。做好追赃挽损、风险防范、维护稳定工作,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35份。响应精准扶贫部署,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走访贫困对象80余人次。精准做好检察环节司法救助,为120名因案致贫群众发放救助金70万元。参与污染防治攻坚,守护绿水青山,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09件,提前介入中央领导批示的“7.17”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取证,做好批捕、起诉和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落实生态修复费用1500余万元。持续探索生态修复工作,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工作30余次,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与侦查机关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的协作,提前介入涉黑涉恶重大疑难案件58件,均发表侦查指导意见。突出打击重点,加大对高利放贷、“套路贷”、“软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打击力度,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95件205人,提起公诉26件132人。两级检察院共同提前介入“6.14”涉黑团伙专案,批捕22人。注重深挖彻查,在办案中发现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7起。针对滋生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频发的领域,向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0份,推动形成综治合力。

  二、坚守宪法定位,全面履职强化监督

  顺应检察制度变革、监督格局重塑、工作转型发展新要求,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刑事、民事执行等活动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确保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

  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立足办案打击防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313人,提起公诉8322人。坚持宽严相济不枉不纵原则,不批准逮捕770人,不起诉329人,追捕137人,追诉66人。运用检察建议增强办案实效,推动相关行业治理,全市发出检察建议149份,通过办理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向省盐务局发出消除食盐生产安全隐患检察建议,推动全省食盐生产环节的系统整治。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纠防结合守护正义。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强化法律监督。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促进检察监督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市检察院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做法被最高检转发推广。加强刑事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4件,监督撤案107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21份,发出检察建议89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0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9件,其中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6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7份。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执行监督,发出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116件,法院采纳80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03件,法院采纳191件。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专项检察提高刚性。持续开展刑罚执行领域专项检察,维护刑事判决执行权威。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清理未交付实刑犯144人,监督收监119人。开展“涉黑、贿赂型罪犯财产性判项执行情况专项检察”,突出财产性判项执行与减刑、假释的政策衔接,监督纠正不符合提请减刑、假释条件的贿赂型罪犯4名,对21名涉黑、贿赂型罪犯建议缩减减刑、假释幅度,督促44名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合计195万元。开展“在押人员随身财物管理检察监督”,监督保护在押人员会见、通信、生活卫生等各项权益,办理相关案件72件,发出检察建议35件,提出纠正违法148件次。开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大检查”,对41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诊断检查鉴别,消除社会隐患。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突出公共利益保护。以公益诉讼方式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意义重大。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建议。向市委作了公益诉讼专项报告,市委汪泉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工作中,注重把握创推进重点,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四个领域全覆盖,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27件,立案389件,履行诉前检察程序348件,发出检察建议290份,提起公益诉讼13件。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1亿元,向造成污染的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50万元、治理恢复费用240万元,督促取缔无证经营、卫生不达标的网络外卖餐饮店29家,督促清理校园周边销售不合格“五毛食品”商店60余家。秉持一体化工作理念,与纪委监委、公安、国土、环保、食药监等部门会签文件,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建立公益诉讼举报人奖励制度,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成功办理全市首例群众微信“随手拍”举报公益诉讼案件,提升社会公众的参与度。

  三、立足检察职能,保障民生促进法治

  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新形势,以高度责任感主动回应人民期待,不断供给优质检察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扎实做好控申检察,畅通为民服务渠道。升级、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形成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处理各类信访3827件次,接待来访群众2504人次,在省检察院开展的12309信访满意度征询中,常州检察机关的接待满意度、办理过程满意度、办结满意度均为100%。通过检察宣告加强释法说理,开展检察宣告25件,宣告后未再信访的17件,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积极推行“苏检e访通”软件运用,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受理并办结刑事申诉案件5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并改判3件。受理并办结控告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0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口头通知纠正违法2件。

  持续深化未检品牌,加强司法人文关怀。积极促进未成年人犯罪轻缓化处理,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55.7%,同比增加4.38个百分点,不诉率20.6%,同比增加12.02个百分点。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开展社会调查89次,帮助申请法律援助189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心理疏导461人次,帮教251人次,犯罪记录封存127人。深化“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失依儿童”司法保护,开展未成年被害人救助69人次。探索家事审判监督和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办理,推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统一集中办理试点,金坛、武进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试点单位。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开发未成年人防护法治课件21件,开展法治教育177场,受教育50万余人,运用微电影、“抖音”视频等方式,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突出打击虚假诉讼,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聚焦研判虚假诉讼高发领域,探索构建“虚假诉讼联合惩防体系”,与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共同开展联合惩防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刑事打击、民事惩处等手段严厉制裁虚假诉讼行为。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企业破产、劳动报酬等领域打“假官司”等问题,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00件,涉案总标的9775万元,向法院提出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1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虚假诉讼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17件,已追究刑事责任5人。

  创新推进以案释法,营造尊法守法氛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完善法律文书配套说理机制,将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纳入检察官办案质量评价体系。利用“互联网+”资源优势创新以案释法,运用“检答网”“融媒体”传播检察声音,在线回答公众法律咨询130余件次;深化“纪萍工作室”法治文化品牌建设,通过央视《夜线》、《法治江苏》等平台,制作普法节目“以案释法”13期。通过检察官办案释法,促进了“公正”与“感受到公正”有机结合,普及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实现。

  四、巩固改革成果,落实责任激发动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在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增强人民群众和检察人员的改革获得感。

  压实司法责任,提升办案质效。坚持“谁办案谁负责”,基层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占案件总量90%以上。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建立健全员额退出、绩效考核等监督体系,实行员额检察官办案质效网上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即时整改。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两级检察院42名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609件。推进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制度常态化,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6次。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检察作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程序主导作用以及指控、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4件,发表侦查指导意见185份。强化审前过滤功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完善类案指引、不起诉标准化等配套工作机制,提高公诉指控的质量和效率。针对重大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司法单位提升办案质量。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三百”活动,通过人大代表听庭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出庭公诉质效得到提升。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推行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等制度,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211起,取得良好效果。

  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加强监检衔接。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高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对中国保监会原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受贿案,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原总队长欧阳健生受贿、内幕交易案等一批中央交办的大要案提起公诉,专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加强与监察委移送案件的沟通衔接,按照省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暂行规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规程》,受理监察委移送案件20件20人,已提起公诉18件18人。

  五、坚持从严治检,提升素能锤炼作风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进政治生态优化工程,抓党建带队建,抓规范强公信,抓监督严管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坚定职业信仰。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动作用,通过集体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和每个司法办案环节。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通过走访调研、学习先进、对标找差,转变检察工作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优质产品,推动形成良性互动检察工作格局。聚力“建好明星城”,结合司法实践推动法治文明创建,推广借鉴天宁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的经验,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文明创建推进会,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与司法局共同打造“丁塘河检察文化主题公园”,展示检察制度历史和常州检察特色。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专业素养。推动专业化组织构建,综合全市检察实践,统筹设立职务犯罪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网络金融犯罪检察等专业性办案机构6个,重点培育职务犯罪检察专业化办案组、诉讼监督专业化办案组等新型检察办案团队5个,获评全省优秀专业化办案团队。制定“常检优才”人才分层分类培养实施方案,依托高校资源、最高检网络资源,组织干警专业化培训1300余人次。聘任金融、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会计审计等领域专家型人才8名。

  加强作风建设,严守纪律规矩。以临渊履薄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管党治党持续走向“严紧硬”,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优化政治生态的决策部署,出台《关于构建全市检察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施办法》,推进检察机关优化政治生态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内部巡察,开展系统内巡察3次。全面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市委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开展系统自查2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汇编相关权力清单20项。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检察人员提醒谈话20余次、函询11次、诫勉谈话2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6次,书面通报批评2人,全市检察机关无受党纪检纪处分人员。

  主动接受监督,改进自身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8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组织检察开放日听取意见212次,邀请300余名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公诉人出庭案件24件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件办结并反馈到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打造司法公开“升级版”,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069条,生效法律文书5835份,程序性信息10553条。加强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工作,依托“网上”“掌上”检察院,发布微信5800条,微博26.4万余条,让司法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

  一年来,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文化示范院,市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吴小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称号,溧阳市检察院、武进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共有5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塑造新型法律监督格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良性局面还有提升空间;二是法律监督职能履行不充分、不全面、不均衡,存在“重刑轻民”、民事行政监督不到位等情形;三是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检察人员的司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法治建设和检察事业也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紧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改革,激发内生动力,为服务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破网打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把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作为重点任务,既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又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着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认真落实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的《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着力强化对经济金融领域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聚焦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加强环境、食药领域诉讼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做优做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完善监督体系建设。通过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推进“捕诉一体”,探索职能整合、流程优化和效率提升工作机制,形成常州实践经验。做强民事检察,着力解决民事检察队伍力量不足、能力不强问题,从根本上改变“重刑轻民”格局。做实行政检察,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结果反馈等沟通协作机制,促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探索公益诉讼向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年度报告制度,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理解支持,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三是推进优化政治生态工程,夯实检察队伍根基。引导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敏于从政治高度把握法律问题、善于从法律视角理解政治内涵的过硬检察队伍。紧盯专业化建设和司法规范不放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对改革中的问题持续探索改进。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强化作风建设,用好“四种形态”,以强化责任促进全面从严治检。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定专业化建设方向,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加快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突出检察文化引领,增强检察人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提升检察公信力。树立检察工作产品理念,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的最终标准,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积极回应民生诉求,扎实办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害公民财产权利的案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手段维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强化民生法律监督,构建良性互动的长效监督机制。深化“阳光检务”,推进审查逮捕、不起诉、检察宣告等程序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紧密结合检察办案、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开展普法工作,推动形成全民守法良好社会氛围。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推动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