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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05-14 17:30:00  来源:  作者:常州检察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5月13日在常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志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主题,主动投身常州建设新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推动法律监督新发展,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新成效。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34人,提起公诉8111人,不批准逮捕845人,不起诉418人;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共办结监督案件2765件,同比上升17.8%。

  一、立足服务大局,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法治护航“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大局。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惩“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类案件17件22人,结合办案深入分析“法轮功”等邪教传播手段呈现的新趋势,形成情况反映,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全市检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两级院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坚持依法精准打击,严把案件定性,严格证据标准,提前介入引导侦查58件次;批准逮捕57件132人,其中,涉黑22件44人,涉恶35件88人;提起公诉40件251人,其中涉黑10件93人,涉恶30件158人,社会高度关注的万新良涉黑案被依法提起公诉。坚持“不降格、不拔高、不凑数”要求,改变定性17件。在“深挖彻查”“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上持续发力,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85条,涉及“保护伞”“关系网”线索46人。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损害司法公正等行为的监督,发现徇私枉法线索并立案查处2件3人。延伸监督职能,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推动解决黑恶势力背后的行业管理缺失、基层政权建设软弱涣散等深层次问题。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常州实际,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方案》。强化底线思维,织密经济金融安全司法“防护网”,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62件173人,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46件146人,严防经济风险向政治领域、公共安全领域传导。聚焦污染防治,坚持依法打击与生态修复相结合,运用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起诉污染环境、滥捕滥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79件172人,以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97件次,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并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2000余万元,护卫美丽龙城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美。助力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168名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近亲属发放救助金111.8万元;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1人,办理涉及讨薪案件122件,为122名劳动者追回薪酬500万元;长期结对帮扶困难群众24名。

  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合法权益,推进落实与市工商联共同出台的《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开展“检务进商会”“服务企业365”“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活动,增强服务保障的针对性,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依法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金融诈骗等涉企犯罪93件165人。开展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加强对涉非公经济案件的法律监督,坚持“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对涉非公经济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4人,不起诉3人。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作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在办理一起抢劫案时发现共享汽车行业运营存在租车审核不严、行车监管缺失等问题,向有关企业提出建议并被全部采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某小区周边垃圾堆积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了垃圾场6年无人管理的难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某金融机构委托涉黑恶势力催收欠款等社会管理乱象发出117份检察建议,督促专项治理,2份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检察建议”。

  二、立足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恪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进一步强化司法供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感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起诉涉枪涉爆、危险驾驶、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1195件1226人;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8件182人,起诉诈骗、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976件2563人;深入开展陈年命案清理监督工作,批准逮捕4人,让正义不缺席。参与“黄赌毒”专项整治,批准逮捕822人,起诉1246人,监督立案9件,办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常州地区涉案数量最大的贩卖、运输毒品案。深入开展严惩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专项行动,起诉涉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安全犯罪70件98人,办理了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境外牛肉案,查处问题牛肉8500公斤;重点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规售卖问题,开展药品交易服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认真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把人民群众的信访诉求作为民生大事,妥善处理好每件信访。升级优化两级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平台,充分运用“苏检e访通”信息化软件,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用检察机关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常州经验在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了交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评析疑难复杂信访案件97件、接待信访群众45次、公开审查和检察宣告77件、化解息诉21件,相关做法被最高检转发。开通“12309律师-检察长热线”,设置律师绿色通道和专门接待室,加强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行为的监督,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排查检察环节重点信访案件,两级院领导包案下访,与群众面对面,促进息诉罢访,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倾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完善“五位一体”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从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93件460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9人,不批准逮捕86人,提起公诉154人,相对不起诉50人,附条件不起诉71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234人,封存犯罪记录187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189人次,帮教92人。持续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失依儿童”司法救助24人次。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行政诉讼开展监督292次。联合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建立十项协作制度的意见》,两级院检察长均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建立“常州未检心航”精品课程库,两级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8场,受教育30余万人次。

  多措并举增强普法效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平台,联合常州电视台精心打造集新媒体制作、检察文化展示、检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常州检察文化传媒舫”。深化“纪萍工作室”法治文学创作、以案释法节目品牌建设,与央视《夜线》《法治江苏》、常州新闻媒体等开展常态合作,精选制作防范非法集资、“套路贷”、新型诈骗、女童性侵等专题法治节目、开展宣传报道277期,把刚性的法律化作温暖提醒送到群众身边。关注外国留学生违法犯罪新动向,结合办案主动跟进开展预防犯罪巡回宣讲。

  三、立足“四大检察”,推进法律监督重塑转型再发展

  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监督新格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监督成效。

  刑事检察持续强化。全面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履行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指控证明犯罪的主导责任,推动刑事检察精细化、专业化发展,依法办理了社会关注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公安部督办的“4·18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7·17奔驰轿车撞人案”“兰博基尼撞人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强化引导侦查,提前介入案件侦查248件次。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立案监督157件,纠正违法261件次。做深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注重抗诉精准性,提出抗诉26件,法院采纳17件,同比上升70%。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改革,通过“派驻+巡回”、异地交叉巡回,督促监狱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并提出纠正意见248人次。联合市司法局开展2次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监督收监执行1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依法监督特赦58人,排除不符合特赦条件14人。加强与监委的衔接配合,起诉职务犯罪29件33人,其中处级干部5人。

  民事、行政检察深入推进。以民事、行政检察分设为契机,下大力气解决民事、行政检察短板问题。在市中级法院的支持配合下,实现全省首家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卷宗正副卷一并调阅,为推进“全面审查、深层监督”奠定了基础。共办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84件,同比上升36.8%。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虚假诉讼、“套路贷”等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集中打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的工作意见》,排摸虚假诉讼线索656件,办理181件,发出各类检察建议98件,提出抗诉21件,移送犯罪线索5件。相关做法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时任市委汪泉书记批示肯定,并被最高检转发。

  公益诉讼检察蹄疾步稳。积极争取支持,市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个领域协同推进,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11件,运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160件,被采纳134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6件。与市委政法委会签了《关于建立网格化社会治理与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全市网格员兼任公益损害观察员,收集各类公益损害线索2000余条。开展“守护一江三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解决辖区范围内长江、天目湖、滆湖、长荡湖的水体污染、渔业资源受损等问题。开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办理的袁迪辉等21人非法买卖穿山甲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稳妥、积极将公益诉讼职能向文物保护、公共安全等领域延伸,发出检察建议67件,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认可。行政检察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促进了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该做法受到时任市政府丁纯市长批示肯定。

  法律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强化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把关过滤作用,推进“捕诉一体”实践运作,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正确处理好捕、诉与监督的关系,一体提升办案、监督效果,树立监督权威。坚持化解矛盾、减少社会戾气,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5338人,占同期审结人数的62.7%;提高量刑建议精准度,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达94.3%。深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减少退查和延长审查期限次数,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节约司法资源,在人民群众“有感”的司法活动中,追求、实现司法为民的最佳效果。

  四、立足“四个过硬”,展现检察队伍建设新形象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铁一般”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激发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

  把牢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紧扣“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认真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问题检视和整改落实,实现主题教育与检察履职双促进双提升。持续落实市检察院出台的优化政治生态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省检察院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把讲政治融入到各项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着力抓好意识形态教育、管控和引导,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凝聚崇德向善、忠诚为民的精神力量,2名干警被命名为第二届市级机关“道德之星”。

  强化责任担当。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顺利完成全市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有力有序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检察实践表明,“转隶”已成“转机”,检察机关从司法理念、组织机构、工作机制等方面实现了全面重塑。为检视司法责任制改革三年来取得的成效,市检察院组织全市员额检察官建设情况“回头看”,对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开展交叉检查、履职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召开全市员额检察官建设大会,出台《关于加强员额检察官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形成“客观公正、保障权益、追求极致”的职业品格和工作态度。

  提高专业能力。紧扣专业化要求,根据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等不同岗位需求,采用检校合作、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干警互学“小课堂”等方式,实施分级分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刑事检察、案件管理、书记员技能竞赛,优秀文书评比等活动,促进专业化水平提升。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办理的贡卫国污染环境案入选“两高三部”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史金渊等5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另有14件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公告案例和精品案件。

  锤炼优良作风。严格落实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一学习两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贯彻全市政法干警警示教育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大会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队伍建设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定出台了《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工作协调办法》,组织开展重大事项执行、涉案款物管理等专项检务督察90余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既从严从紧、守住底线,又敢于创新、善于作为。研究制定市检察院党组关于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为基层减负的8项工作举措,市院机关率先垂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实效。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7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登门走访、邀请视察、观摩庭审、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17次。认真对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件办结并反馈到位。主动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139条,生效法律文书5405份,程序性信息10324条,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发布微信5103条,微博21.6万余条,讲述检察好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

  一年来,全市共有57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回顾过去,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司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成效还不明显;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履职不充分,在构建全方位法律监督格局上需持续发力;三是检察司法能力还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优秀专业人才培养相对滞后。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着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再出发的起步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检察机关闻令而动、因势而为,坚持防疫和履职“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担负起非常之时的非常之责,打出精准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参与社会面疫情防控、开展法治宣传“组合拳”,共提前介入涉疫情刑事案件29件47人,对涉企案件“少捕慎诉”,出台《关于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联合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建立野生动物全流程保护的实施意见》,2件案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涉疫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来常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紧贴“重大项目强化攻坚年”活动,突出“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支撑,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努力为“中国之治”常州实践、“五大明星城”建设提供司法供给和法治保障。

  一是更加自觉地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胸怀两个大局,坚持把检察职能行使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颠覆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依法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严厉查处利用疫情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把服务“六稳”“六保”的各项检察工作落细落实。积极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综合运用检察职能精准施策,想在前、做在前、服务保障在前。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抓好大案攻坚、出庭公诉、“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源头治理等环节和重点,既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

  二是更加主动地体现检察担当。始终牢记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自觉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之中,聚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关注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紧盯“告状难”“申诉难”“求助难”以及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做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以更实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既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做到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又有力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加大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彰显检察机关维护公共利益的独特作用。

  三是更加坚定地推进创新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完善重大监督案件办理机制。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进一步降低“案-件比”,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做好检察改革“精装修”,扭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压紧压实员额检察官责任,进一步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退出办法,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秉持“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理念,增强司法办案精品意识,严肃、规范、优化检察法律文书,开展典型案例、优秀检察建议评比等活动,促进发挥理念转变、政策导向、类案指导的示范效应,提升精准监督效果。加大释法说理、法治宣传力度,引领社会发展进步。

  四是更加严格地加强队伍建设。时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最高原则,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三补三严四提升”教育整顿活动为牵引,建立党员干部“下沉一线”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探索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路径,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扎实开展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培育检察工作的“工匠”“大家”。加强检务管理现代化和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全体检察人员履职绩效的科学考评,突出司法质效,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做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给检察人员戴上“紧箍咒”、筑牢“防火墙”。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使命激励新担当。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勇争一流的精神、奋发有为的干劲、严谨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常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编辑:王静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