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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
2018-08-28 16:57: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高新检察

   

 

 

 

    823日,常州市检察院控申处处长蔡勃与新北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韶华,共同奔赴武进区某乡镇企业,当场向在该企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老唐送上5万元司法救助金,同时询问了老唐的家庭近况并表示慰问。老唐对检察机关的及时救助和司法关怀表示诚挚感谢。

  近日,新北区检察院控申科在审查老唐刑事申诉一案中,发现其儿子小唐作为该案的被害人,生活困难需要救助,遂对该线索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经审查,20175月,被告人于某某驾驶车辆闯红灯撞上正在开车行驶的小唐、小陈夫妇,小陈当场身亡,小唐经抢救后现瘫痪在床,失去工作和生活能力,家中还有两名幼儿需要抚养。案发后,于某某仅赔偿3万元,且其驾驶的车辆未购买保险,导致50多岁的老唐被迫外出务工补贴家用,全家生活陷入绝境。经过认真核实被害人家庭经济状况、维持生活必要支出、抚养未成年人支出等情况,新北检察院控申科认为该案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并向上级院控申处汇报,决定联合救助唐某某一家5万元,以此彰显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关怀。 

  今年以来,新北区检察院控申科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 “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部署,切实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共计救助刑事被害人 5 人,发放救助金8.8万余元帮助被害人家庭解决燃眉之急,并从精神上、心理上给予抚慰。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