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就“企业刑事合规建设指导平台”监理服务项目实施采购,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企业刑事合规建设指导平台”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34.5万元
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1.5万元
项目工期:50天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3、拟派总监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项目管理师证书,项目实施期间押证上岗;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监理工作的能力。
三、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于2021年10月8日17:00之前,邮寄至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619室 李先生(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9-85358211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永宁北路10号
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