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0日上午,江苏常州长荡湖水街码头异常热闹,溧阳市检察院天目湖检察室与长荡湖管委会在此共同举行诉前生态恢复放流活动。检察室干警和工作人员乘着小船,将一万尾花白鲢慢慢投放湖中。看着小鱼苗在水中跃开花,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颜某由衷地说:“检察院用我们的罚款买了小鱼苗,希望这一万条白鲢快快长大。以后我也决不在湖里电鱼了!”
2016年以来,溧阳市检察院天目湖检察室在办理发生在长荡湖水域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过程中,积极探索开展诉前生态恢复工作。颜某、何某等5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为修复因其电鱼等行为而对渔业资源造成的破坏,自愿缴纳5000余元生态修复赔偿金。
如何让修复赔偿金发挥最大作用?长荡湖管委会及天目湖检察室依据赔偿金缴纳的相关情况,详细制定了《诉前生态恢复工作实施方案》和《增殖放流实施方案》,通过招投标、邀请金坛区公证处、渔政监督大队监督等方式,选购了适合冬季放流花白鲢鱼苗一万尾。该次放流活动选取长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水面宽阔、水质良好、适合鱼类生长的水域进行放流,以确保育苗成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