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两个“十七年”的坚守
2016-12-20 14:17: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可以说这两个17年都是我人生中美好的时光,我认为不管是从军还是从检,所需要的素质是共通的。部队工作要求不怕困难、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韧劲”,同样,从事检察工作特别是自侦工作,也要求细心严谨、连续作战、敢于“啃硬骨头”的“拼劲”。两个17年过去了,尽管工作岗位换了,但是工作中的那股“韧劲”、“拼劲”不能丢。

    在多年的查办案件工作经历中,印象最为深刻的是2013年办理的王某某贪污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人利用虚假进出口贸易的方式骗取国家外贸财政补贴达8000余万元,该案是我院有史以来办理的贪污数额最大的一起案件。当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很多困难,首先是对调取的数千张海关进出口单证的审查工作,这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但是我们侦查人员不怕吃苦、敢于钻研,为了把案件办好,从每一张单据着手,最终成功地把这部分书证“啃透”。另外,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了骗取财政补贴,在上海、深圳、江西等地设立空头公司转移赃款,侦查人员为了获取证据,连续出差两个多月,最终圆满完成取证任务。这起案件的办理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的示范引导意义,也引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注。

        作为一名反贪老兵,查办案件其实也谈不上什么窍门,我认为一个检察干警要做好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必须具备细心、耐心、恒心,把办理每一起案件当做学习的过程,并且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就拿我来说吧,部队转业到检察院工作之前,我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所以刚进检察院那几年,一方面我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埋头学习法律知识,并通过法律自学本科学历以及检察官资格考试,另一方面就是变办案为学习,办案中遇到难题多思考,并及时总结消化,久而久之办案能力自然会有提高。

        当我们面临办案中形形色色的干扰,办案过程中免不了有相关人员打招呼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办案,但是办案中我们又往往需要相关单位的配合,因此如何化解办案干扰、做到公正司法每个合格的侦查人员心里都要有数。从事十七年的自侦工作,我自己有个很深的体会,贪官并非一开始就是贪官,所有的贪官在走向犯罪之路中都有第一次,如果第一次把握不住、经不住诱惑,那么后续将一发不可收拾。同样作为办案人员来讲,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各种干扰,关键是从第一次开始,就要以合适的方式拒绝对办案工作的各种干扰,长此以往下去,别人会慢慢的了解你、理解你、尊敬你,只有自身尊崇法律,才有底气做到不办关系案、人情案。

 

       反贪工作经常要加班,牺牲休息时间,甚至要放弃陪护家人,从我在部队工作期间就体会到不能常常回家与家人团聚、照顾老小,家人似乎也习惯了。到了检察院工作之后就与家人约定好,做自侦工作加班加点肯定少不了,家里的事情基本上全都交给爱人打理。我很幸运我爱人非常支持、理解我的工作,有了稳固的家庭后盾,我才能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为了自己热爱的检察事业,为了履行检察职能,为反贪工作作出自己的努力,再多的投入,个人再大的牺牲我觉得也是值得的。

        时光如梭,岁月如歌,从事检察工作的17年历历在目,每一起重大案件的成功突破,每一笔巨额赃款被顺利追回,案发单位的感激的声音,胸前庄严的检徽,我感到更多的是使命于责任。17年时间弹子一挥间,如白驹过隙,但心中永恒不变的是那检察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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