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对四件强制医疗案执行实施监督
2017-02-15 15:50: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顾静

近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派员对由金坛区法院决定的四起强制医疗案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监督。
检察人员首先查看了医院收治被强制医疗的王某某、刘某某等4人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病历情况;随后向主治医生详细了解相关治疗情况,并到病房与恢复效果较好的董某某面对面进行了询问交流。
检察人员认为:被强制医疗人员大都能配合接受治疗,未被采取约束性措施,语言沟通表达能力较好,治疗效果明显。治疗过程中,被强制医疗人未受到殴打、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虐待,也未发生其他侵犯被强制医疗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形。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