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溧阳:入额院领导出庭公诉该市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2017-03-21 15:59: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袁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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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午9时,溧阳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我市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在溧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副检察长仲军出庭支持公诉。

201612月,被告人钱某某在天目湖栗园附近水域,采用皮轮胎和三丝网等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捕获到鱼类共计30余斤。另查明,钱某某曾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行政处罚过1次,鉴于其多次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属于情节严重,为保证出庭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仲军副检察长在庭审前认真审查卷宗、制作庭审预案、撰写公诉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整个庭审过程中,举证详实,论辩有力,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入透彻地法治教育。

最后,被告人钱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伏法,法庭当庭宣判钱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案件的办理,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护航天目湖水域封湖禁渔工作的担当和打击天目湖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的决心,这也为保护天目湖水域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