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诈骗案的被害人黄某某向天宁区检察院送去锦旗,对该院依法打击犯罪,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做法表示感谢。
黄某某系顾某某诈骗案的被害人,先后被顾某某骗取钱款数十万元。本案情重大、复杂,且牵涉多笔经济纠纷,律师又坚持作无罪辩护。但该院承办人并没有畏难,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第一时间审查案卷,复核证据,厘清本案的法律关系,区分民事纠纷和刑事诈骗。同时采用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侦查相结合的手段,充分说理,积极引导侦查,成功取得物证、书证28份,证人证言8份,多角度固定了“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并以诈骗案对被告人顾某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某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