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下午,经开区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陈洪星带领部门干警前往武进区司法局,就该院起草的《审查逮捕阶段听取律师意见》及《逮捕案件的公开审查实施办法》,向该局公律科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征求意见。
会上,陈洪星分析了当前检律沟通渠道的局限性,介绍了“两项工作机制”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内容。“两项工作机制”的出台,既有利于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充分保障律师辩护权,也使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环节听取律师意见,落实公开化审查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随后,武进区司法局副局长赵铁军对“两项工作机制”表示积极支持,并就两个意见办法的具体内容、保障落实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该院将和区司法局组织资深办案律师,对“两项工作机制”进一步进行论证,确保“两项工作机制”科学规范、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