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宁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联合区司法局在青龙街道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法治小课堂”第一课,特邀 “三师”社区矫正监督员、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骆福林副教授,以集中教育座谈会的形式宣传普及《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罪名。
骆福林副教授将“法治小课堂”第一课的主题定为《合法经营:身安心安家庭安》,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谈起,以三个犯罪嫌疑人共同销售假烟但是分别被判处非法经营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三个不同罪名的真实案例为引,具体讲述了非法经营罪等三个不同罪名的定义,犯罪行为及刑罚处罚。随后,骆教授从小商品店主借用自己的POS机帮助犯罪嫌疑人刷卡套现的案例入手,详细讲解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等危害税收征管罪相关罪名的犯罪行为,劝导社区服刑人员在日常的生产经营生活中,遵纪守法,合法经营。
该院执检科针对青龙街道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犯非法经营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居多的情况,特意将“法治小课堂”第一课的内容定为合法经营主题,以达到最大教育效果。在接下来的“法治小课堂”系列讲座中,执检科也会针对不同罪名、不同年龄层次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不同主题的讲座,优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成效,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平安回归,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