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情
2018-03-02 16:19: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溧阳检察

   

 

 

 

 

    31日上午,溧阳市检察院控申科干警来到交通肇事被害人凌某家中,送上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

  201782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醉酒后驾车,撞到非机动车道内行人凌某,并于事发后逃离现场,找他人冒名顶替,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被害人凌某重伤一级,一直住院治疗,已花费了三十多万的医疗费用,家中尚有11岁的儿子和1岁的女儿需要抚养,父母年迈,而凌某因脑部严重受伤,目前的智力水平相当于一岁多的幼儿,已基本没有治愈的可能,生活完全无法自理,而赔偿款到位尚需要一定的时间。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院控申科及时与公诉科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核查,李某系醉驾,只有交强险属于理赔范围,李某家境一般,案发后只支付了凌某十多万元医药费,凌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启动联合救助机制,对凌某进行了救助。“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的关心和帮助,我们一定会重新拾起希望好好生活下去!”接过救助金,被害人凌某的丈夫连声道谢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