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执检科在办理在押人员申诉案件中,成功为两名在押人员梁某某和罗某某追回被扣押的合法财物。
3月初金坛区看守所在押人员梁某某和罗某某先后投诉,反映称手机、手表和现金等财物被滨湖派出所扣押近一年,至今下落不明,且判决书中亦未载明财物去向,希望帮忙追回。了解情况后,执检科迅速派员至滨湖派出所调查情况。
经调查发现,该两名在押人员被扣押的相关财物均被违规保存在所内,调查人员当即提出口头纠违,要求立即纠正,原案承办人表示愿意整改。目前全部财物已送交看守所,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两起在押人员合法财产权益的申诉案件得到顺利处理。
近年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人权保障意识,坚持以制度促保障、以监督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探索建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有效机制,有力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