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坛:开展“检委会委员听庭评议活动”
2018-05-17 15:29: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金坛检察

   

 

 

 

 

    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检委会对出庭公诉的指导,切实提高公诉人的庭审能力,近日,金坛区人民检察院检委办组织检委会委员对耿某犯合同诈骗罪一案开展听庭评议活动。6名检委会委员、检委办及相关部门人员旁听了庭审。

  听庭前,每位检委会委员领取了一份听庭评议表,每人根据听庭的情况,对本案的文书质量、公诉人出庭规范、庭审各环节的表现以及临场表现和应变能力进行打分。 

  庭审结束后,检委会委员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了集中评议,围绕“文书质量”、“讯问提纲”、“庭审示证”、“公诉意见书”、“法庭辩论”、“出庭整体效果”等方面各抒己见。评议人员普遍认为,公诉人着装规范、精神饱满、法言法语运用熟练,庭审应对从容,体现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而且整个庭审紧凑流畅,效果较好。同时,评议人员还提出了起诉书制作需完善、讯问能力需提高、举证质证阶段技巧需提升、法庭辩论阶段力度需加强等意见。 

  金坛区人民检察院王强检察长表示:开展听庭评议活动能够强化办案人员的主体责任,提高公诉人的出庭公诉水平,通过评庭使公诉人发现自己在庭审中的得与失,不断加强薄弱环节的锻炼,从而提升公诉人的业务能力。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