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春秋 戎检有我
2018-06-12 16:22: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市院机关党委 胡汉良

   

 

811案提起公诉

 

839演习

 

 

扶贫

 

书记员技能竞赛

 

 

 

 

 

 40年过去,弹指一辉间”。伴随共和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伴随共和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进程,人民检察院已经走过了辉煌的40年战斗历程。恰巧也是我参加工作的40年,十五年军旅生活,二十五年检察工作。

197835日,叶剑英委员长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庄严宣告:“鉴于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极大重要性,宪法修改草案规定设置人民检察院。”这标志着在“十年动乱”中被砸乱的人民检察制度重新得以建立,从此,人民检察事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美好春天。

军旅生活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的那年1218日,我接到了县征兵办发来的《应征青年入伍通知书》。带着青春期的憧憬和那美好的向往,月底我告别家乡,正式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行列——南京军区工程兵建筑一一四团,肩负起“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和“备战、备荒、为人民”的崇高职责。记得当时部队是“三班倒,打坑道”,项目名称叫“4978工程”,可惜两年后形势变化,建筑团撤销成立了舟桥旅。

曾记得,部队上的学习抓得比较紧,每天的读报总是少不了的。当兵第二年,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颁布施行。回想起当时我在班上领读时,对比现在当时对法律的理解真是可谓“一知半解”,仅是一读了之以完成每天的学习任务。

随着部队的锻炼,我逐步成长,先后由士兵、副班长、文书,经南京军区工程兵教导大队预提排长队学习,提拔为排长直至副营职参谋,所在班、排均荣立集体三等功,参加过“83·9”长江浮桥架设演习,个人荣立三等功一次。人生有了当兵的历史才不后悔。

十五年后的1993年,我脱去军装回到地方工作,以“双向选择”走进了市检察机关,成为检察大家庭的一员,从此,就与前面所述的“一知半解”打交道了。

参与办案

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年,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求我们所有的检察人员,牢记历史,前事不忘;继往开来,再创辉煌。作为检察人的我,回首已经25个春秋。前十年,在办公室一直从事文字工作,期间参与了不少办案实践。轮岗到业务部门后,却又大部分从事综合工作。尽管对那重建初期的艰苦岁月体会不多,但对从零开始的检察工作却记忆犹新,特别是有幸参与了“8.11”部分案件的侦办。

当时的检察工作主题是“严格执法,狠抓办案。”作为全国首届十大杰出检察官的蒋峰检察长,办案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是出了名的。广大检察干警常年奋斗在办案第一线,把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要案,作为履行检察职能的重要手段和直接服务经济建设的有效形式,与纪委、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查办了一大批在全市乃至全国都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大要案。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党中央决定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两级检察机关掀起了反腐败斗争热潮。记得1995年,也是反贪局成立的那一年,115日晚上,办公室的徐春生赶到我家里,通知我立即到常瑞宾馆开会,后来才知道是“8.11”系列串案。从侦查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管委会副主任赵锦土受贿案、金狮集团原副总经理汪美伊受贿案到“8.11”案件开庭至19961216日宣判,历时408天。先后还参与假冒“常柴”、“阿迪达斯”商标案;“7.18”专案—戚墅堰发电厂厂长杨德亮挪用资金、失职被骗和受贿案;常州“金中富”专案,与市公安局治安处的同志一道乘昌河赴无锡追回赃款三万余元。

作为一名转业军人,搞军事训练不成问题,但要查办案件,的确是门外汉。尤其对于我这个一直从事综合工作的人来说,仅靠自学、上岗和专业培训,远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从那时起,我只能学中干,干中学,吃住在宾馆,一边啃《刑法》、《刑事诉讼法》,一边向李乐平、李和方、陈健民等师傅学习,初步尝试了审讯、搜查、查询、冻结、取证,参与过蹲坑、追赃,对自侦案件的大概程序有了一定的理解。那时没有电脑,做笔录全部手工记录,要求既要快速明了又要准确到位,哪些该记,哪些不该记,哪些需要斟酌,都要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对于第一次参与询问,心理紧张总是难免。一个接一个证人连轴转,经过实践认识再实际锻炼,很快掌握了笔录要点。“两法”修改前,为提高工作效率,看、审“一条龙”,侦查人员可以直接出庭公诉。我也曾经有过两次陪同出庭当书记员的经历。当然那是特殊时期的需要,不能以现在的眼光去要求过去,法治也有逐渐完善的过程。

更让我难忘的是赃款赃物处理和卷宗装订工作。这些工作尽管是案件后期的事情,但是与前期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赃款赃物虽然有专人保管,可案件承办人从暂扣到发还必须非常清楚,扣押款-上缴财政(法院认定+检察没收)=应发还余额,司法会计多次核对专案组暂扣赃款,我所在小组最顺利,没有一点差错。至于卷宗装订工作,在当时李乐平组长的严格指导下,由于材料工作一开始就严格按照高检院内外卷装订顺序收集,所以案件办完,卷宗基本理好,最后连同赃款赃物处理说明及没收决定书一起作为“8.11”专案组卷宗样板,供其他小组学习。

专案组的岁月短暂而又紧张,使我学到了许多在书本里学不到的知识,使我认识了反贪,什么叫办案。如果没有那样的实践机会,或许也就没有这样的体会。

综合工作

20094月起,因工作需要,我被调整至教育培训处工作。那时,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已经由学历培训转化为岗位技能培训,担任处长期间首次组织了全市检察机关“培训月”和“书记员技能竞赛”活动。为了提高检察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采取与“新起点”联合办班提高司法考试通过率;设置“睿智网”网络打造“学练赛”一体化学习平台;完善长假读书“常检讲坛”全力营造书香检察文化;开展“导师制”“检校合作”活动引领各型人才快速成长。上述实践活动和经验做法被省院领导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总以为在教培处可以干到退休了,谁料组织上又将我拨冗到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从头学起,在两年多的专职副书记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两次扎口负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发挥全市行业“道德讲堂”示范点的作用,举办敬业美德、公诉天职等道德讲堂18次。开展了“情系老区、结对捐书、捐款、助学”等活动,捐赠书籍1119本,助学36人,扶贫42.9万元;成立“永宁社区党员义工志愿服务队”,开展法律咨询、义务劳动、慰问老党员等活动。与控申处联合创建“检察为民”市级机关优秀服务品牌,参与市文明标兵单位创建,被市树为首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被市党工委表彰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先进单位和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获省院党建调研成果组织奖

春华秋实

时光更迭,万象更新。我为检察机关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队伍的不断壮大、地位的日益提高、办公装备条件的极大改善而由衷自豪。办案部门由“一张纸”“一支笔”,突破案件在办案点逐渐被笔录电子化、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现代化的侦查指挥中心,网上办案流转所代替。综合部门也实行了质的跨越,各种文件、信息简报、大额申请、出差报销均采用网上流转,实行了无纸化办公。随着科技强检步伐的加快,网络信息查询、侦码车、测慌仪、卫星定位系统、多媒体示证、无人机摄录等更先进的装备也列装相关部门。

今天,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催人奋进,祖国的发展前景无限美好,现在比任何时候更接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为已经走过四十年的检察机关而骄傲,对未来更是充满信心,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经过常州近千名检察干警的同舟共济,奋力拼搏,一定能够为续写共和国辉煌的检察史贡献出常州智慧和篇章。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