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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敦促异地公安机关规范执法
2018-09-07 15:15: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溧阳检察

    近日,溧阳市检察院刑检二部在办理葛某涉嫌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时,发现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侦查人员出具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经过时,写明的抓获地点与实际抓获地点不符,后经要求重新出具抓获经过,再次出具的抓获经过要素不全,没有写明抓获地点,影响了案件事实的认定。 

    为规范侦查取证程序,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刑检二部于2018年8月14日向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提出要建立经常性学习机制、强化证据意识、加强案件考评等检察建议。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高度重视检察建议,针对溧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问题,重新出具了抓获经过,如实写明了抓获地点。该局于2018年8月20日发出检察建议书回复函,表示已将相关执法问题在全局予以通报,并将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 

 

 

 

    

  编辑:王静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