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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检察在行动
2022-01-17 16:10: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新北区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北区院联合区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团队,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训诫和责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1月6日上午,新北区院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训诫教育,向监护人制发《责令接受亲职教育指导通知书》,并委托常州市同心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为期3个月的强制家庭教育指导。

  新北区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董某某高中辍学后待业在家无所事事,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后,父母对其交友、外出情况仍不予干预、教育,后董某某再次盗窃犯罪。董某某取保候审期间,其父母怠于管教,违反了《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规定。另外一名未成年人印某某的监护人也存在教育意识不强、教育方式不当等突出问题,需要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据此,新北区院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宣讲解读法律规定,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训诫,并责令督促监护人按照检察机关的委托强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下一步,新北区院将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参与《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并结合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工作,通过研发家庭教育课件、设立“家长课堂”等多种方式,宣传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重视家庭教育、依法家庭教育、科学家庭教育的未成年人保护观念。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