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江苏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安排,现将常州市检察机关2020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12月2日下午13:30-16:30
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4日
二、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大润发超市永宁北路店西侧)一楼大厅,逾时未到视作自动放弃。
报考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由报考院组织,请注意接听电话。
面试地点: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常州市钟楼区北直街35号)
三、参加对象
在岗位技能考试和笔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的总分从高至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个别职位的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省检察院按照公告要求统一组织调剂(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合格人员名单附后,所有考生成绩可至原报名网站查询)。
资格复审不通过或个人自愿放弃的,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和岗位技能考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工作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考录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失业登记证明)等相关证件;
(2)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放宽年龄的考生提供国家速录师三级/高级技能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1年以上检察机关工作经历证明。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逾时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应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特别说明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提醒每位报考人员,建议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前来参加复审,避免他人代审因不了解报考人员实际情况而影响审核结果。
联系部门: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联系方式:0519-85336667、85336369。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
常州市检察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书记员拟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职位名称
贺金龙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马煜森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黄树培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李鹤年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伍嘉林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尹嘉雯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冯霞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钱姝玮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杨子琪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丁扬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俞宸珺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吴梦玲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3
张杨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3
陈欣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3
史峻豪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戴雨婧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裴冰冰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潘婕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游怡帆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周烨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盛菲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许玉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何瑶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郑慧心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朱叶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姚静玉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徐丹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戴文丽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李妤萱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盛悦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刘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杨慧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崔丹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李丽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顾婷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张颖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鞠鹏炜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刘晓庆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焦梅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徐琳燕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黄雨涵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1
徐林婧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
吴颖彦 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书记员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