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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新北: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 筑牢意识形态防线
2018-09-19 10:26:00  来源:正义网“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栏,2017年12月8日  作者:徐逸峰

   党的十九大报告是一篇光辉的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我们党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书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意识形态工作关系到全体党员的理想信仰,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关系到全国人民奋斗的价值取向。对于做好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检察机关要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

   一是要抓住两个巩固这个核心,切实做到凝聚人心、推动发展。检察机关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既要立足检察,又要着眼全局,紧紧围绕两个巩固的根本任务展开。在对外检察新闻宣传工作中,要始终把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摆在首位,突出宣传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包括检察事业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结合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全社会凝聚起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共识。加强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阐释,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 

   二是要抓住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这个要害,切实做到态度鲜明,敢于发声。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发展关键期和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和问题相互叠加,社会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特别是,国内外敌对势力把法治领域作为西化、渗透的突破口,极力鼓吹普世价值”“宪政民主等资产阶段法治理念,妄图让我们掉入西方的法律陷阱中。我们要提高警惕,站稳立场,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对挑战政治原则、政治底线的错误观点,要及时发声亮剑;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讨论司法体制改革为名,公开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质疑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等有害声音,要深入辨析批驳;对一些势力炒作司法个案、歪曲案件事实、污蔑司法机关,要加强权威公布,正面引导舆论。要及时掌握检察人员思想动态,稳思想、稳队伍工作,严肃处理检察人员在公共媒体发表不当言论等现象,确保检察人员在重大问题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是抓住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这个方向,切实做到高效履职、不辱使命。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员额检察官,不仅仅是身份上的入额,还应该具备以下良好的检察职业精神。忠诚,是检察职业应有的政治品格,是检察工作最亮的底色。要把对党、对人民的忠诚落实到每一个检察岗位上、每一起司法案件办理中,恪尽职守、敬业奉献,把忠诚体现到行动上、熔铸在生命里。为民,是检察职业的价值所在,是检察工作永远的主题。要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正,是检察职业精神的内核,是检察职业的生命线。要把公平正义作为一种基本的职业追求,培育公平正直的司法品格,严格司法,秉公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廉洁,是检察职业精神的底线,是检察职业的基本操守。在司法办案中,要正确处理情与法、利与法的关系,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不以案谋利,不徇私情,严防腐朽思想侵蚀,抵制不正之风诱惑,真正把不公不廉作为最大的耻辱,始终保持检察人员的浩然正气和崇高风范。 

   新时代要有新的检察作为,我们必须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建设和管理,将检察职业精神全面内化为检察人员所普遍坚持的职业信念,成为检察职业群体维护正义、守护底线的基本目标和基本境界。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人才培养上再立检察新功,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征程上再作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