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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子女不养老爹,检察院帮他打赢官司
2020-05-08 14:03:00  来源:常州晚报2020.5.3城事检察在线  作者:孔维娜 尹梦真

  近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公众现场发布了七个典型案件,我市经开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

  大爷儿女双全却无人赡养,欲通过法律寻求帮助

  77岁本应是享受天伦之乐的年纪,可住在常州的张大爷(化姓)却在为晚年生活发愁。张大爷自己没有房子,但是有两儿两女,现在暂住在大女儿家,靠在菜场帮人修补鞋子为生,无其他生活来源。因为子女间始终没有就赡养张某达成一致意见,大女儿提出不想让张大爷继续在她家居住,其他子女又无人肯接收老人,张大爷面临无处安身的困境。

  于是,张大爷在听说这种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后,找到了经开区法院求助。法官发现张大爷文化水平低,不会讲普通话,不能亲自书写相关文书,腿有残疾,行走不便,没办法独自完成起诉工作,便将线索移交给了区检察院。

  检察官主动联系审查,支持老人起诉

  在了解到张大爷的情况后,考虑到老人腿脚不便,承办检察官主动上门走访,了解老人的生活现状和具体诉求,并受理其支持起诉申请。

  通过全面调查审理,检察官认为,张大爷属于弱势群体,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条件,老人提出的赡养要求合理合法。成年子女有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且张大爷的四名子女均具备赡养能力。他们拒绝赡养父亲,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违背了公序良俗。

  由于张大爷家的赡养纠纷原因复杂,父子间、手足间矛盾由来已久,如果强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势必会让家庭关系更为紧张,不利于张大爷安享晚年生活。为此,检察官与法官一起先后多次对这一家子进行庭前调解。检察官还通过四名子女的工作单位和居住地村委等,侧面做子女们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化解子女们与老人之间的矛盾,可惜未能如愿。

  于是,在全面调查后,该区检察院于2019年7月25日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支持张某的诉讼请求,要求四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医疗费由四子女共同承担。

  法院支持诉讼请求,现家庭关系有所缓和

  2019年10月10日,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张某四名子女自2019年10月起,每月25日前向张某给付赡养费;二、张某的医疗费凭票据由四名子女各承担四分之一。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2020年春节前检察官在跟踪判决履行情况时,张某反映四名子女每月都能按时支付赡养费,张某已被大儿子接回家照顾,非常感谢检察院能支持起诉。

  该案传递了法治温度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让老年人老有所养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在个人不能独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时,检察机关可通过支持起诉职能帮助他们实现诉讼权利。

  本案中张某是外地来常年近80岁的老人、语言不通、身体残疾、文化水平低、且四名子女全都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直接影响到张某的基本生存生活问题。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自行起诉能力和老年人权益受损害程度等,检察机关评估了支持起诉的必要性。通过履行支持起诉职能,为老人提供法律帮助,调动各方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破碎的家庭关系,并通过诉讼切实解决老人的生计问题,有力维护其合法权益,传递了法治温暖。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