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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形成多种“本地模式”,初步建起第三方监督机制——常州检察力促涉案企业合规“重生”
2022-05-23 14:11:00  来源:常州晚报2022.5.22四版  作者:王晴 刘旭

  本报讯 近年来,有的涉案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因为负责人被抓、被判刑后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由此倒闭,导致工人下岗,影响经济和民生。为了避免这种现象,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政策,并陆续在10个省份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常州也于去年10月被纳入该改革试点地区。5月19日,常州市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试点工作情况。

  据了解,在成为试点地区之前,我市检察机关就已经积极谋划,稳慎推进这一工作,纳入试点之后,更是加大了探索推进力度,通过多种手段,力促涉案企业合规“重生”。自2020年以来,全市共探索适用企业合规案件办理19件,涉及21家企业,现已完成合规考察的共9件案件10家企业,尚有10件案件11家企业仍在合规考察期内。

  目前,全市各基层检察院投入试点无一空白,并在实践中探索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本地模式”。比如钟楼区检察院建立了“检察建议+合规协议”模式,天宁区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涉企案件过程中,探索出刑事合规建设“七步工作法”;溧阳市检察院重点针对小微企业探索适用“简式”合规程序,并因此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合规重点项目试点单位。

  依法从宽可以让企业重现生机和活力,但这个“宽”不是没有原则的。“检察机关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任何时候都要严格依法。在办案过程中,坚持准确理解企业合规制度的原则精神,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对于涉案企业不能按照合规承诺落实到位、再涉嫌犯罪的,则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威慑和警示。”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谢罕说。

  为了防止涉案企业“阳奉阴违”,以“纸面合规”逃避刑事追责,在我市现已完成合规考察的共9件案件中,有6件案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行政机关相关人员组成“专业团队”,初步形成了第三方机制雏形,对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进行考察评估。市工商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税务局等11家单位成立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在目前正在开展的10件案件中,有9件适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