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称“有关系帮入学” 他骗取多位父母“好处费”计16万余元
2022-07-25 14:13:00  来源:常州晚报2022.7.24四版  作者:马骏 李方方

  骄阳似火,酷暑难耐,暑假过后又将开始一个新的学年。每到这个时候就会有一批家长为子女升学入学的事而心急如焚。他们有的希望自己的孩子能上名校,有的则想把远在老家的孩子接到身边上学,这种情况下,总有一些家长“病急乱投医”,动起了托人找关系帮忙的念头。李某夫妇就是这个群体的一个缩影,因为轻信骗子口中的“有门路可以帮孩子转学”,最终不仅孩子没能成功转学,自己还损失了钱财。7月19日,记者从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了解到,诈骗李某夫妇的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李某夫妇在常州经济开发区经营一家小型加工厂,对远在老家的小孩疏于照顾,便想着把小孩从老家接到常州读书。但由于不符合本地就学政策,他们无法让孩子转来常州上学。于是夫妻俩四处打听,在老乡的介绍下,找到了“人脉颇广”的王某。

  2021年5月13日,双方第一次见面,王某就轻描淡写地吹嘘:“我侄子在教育局工作,能够帮助你们孩子转学,回去把孩子入学的材料准备好。”李某夫妇满心欢喜,王某便提出需要收取一些“好处费”。这让李某夫妇有些犹豫。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王某便装模作样写了一张收条,承诺事情没办成会全额退款。李某夫妻见状,当即就通过微信转账22000元给王某。

  到了8月快入学的时候,李某夫妇向王某询问孩子转学的进展。王某答复,原本有两个名额被占用了,让他们再等等。但直到当年9月开学,李某也没等来王某的“好消息”,而是等来了公安机关的电话。原来,王某以“有门路送孩子进入当地小学、中学”为由,骗取多位父母的“好处费”,共计16万余元,但从始至终未做任何实质性工作,并已将诈骗所得挥霍一空。

  2022年1月27日,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3月10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检察官提醒,又逢入学、升学季,犯罪分子也趁着这股热潮,利用父母想给子女提供更好教育环境的心理,编造自己“有门路”“可以找人帮忙解决孩子入学问题”等谎言,骗取受害人财物。每年学校的报名前期,都会有家长上当受骗。给孩子办理上学或者转学,一定要提前咨询学校或者关注官方发布,详细了解招生政策,不要相信所谓的“关系”,否则不仅会损失财物,还可能耽误孩子的学业。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