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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个人涉嫌“帮信罪”
2023-10-23 14:32:00  来源:常州晚报2023.10.15四版  作者:朱臻

  人人都知道杀人放火是犯罪行为,但却有很多人至今仍不知道,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用用,也可能让自己成为一名罪犯。记者近日从我市检察机关获悉,2020年1月至2023年6月,我市累计发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496起,涉案人员多达750人,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在“不知不觉”中走向犯罪深渊的。

  “帮信罪”全称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九条新增罪名。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益猖獗,帮信犯罪行为随之频频发生,而随着对此类犯罪持续加大的打击力度,特别是“断卡”等针对帮信犯罪的行动,落网获刑者近三年来逐年有所提升。

  出租、出售银行卡是帮信犯罪主要作案手法

  天宁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聚涛介绍,我市查处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案件为出租、出售等提供银行卡类帮信犯罪。这类犯罪手法常与“跑分”挂钩,犯罪分子只需提供银行卡协助诈骗分子转账就能获取收益。

  王聚涛分析,此类犯罪手法频发,一方面因为手法本身没什么技术含量,很容易上手实施,另一方面,相对于盗窃、故意伤人这种人尽皆知的犯罪行为,帮信犯罪在老百姓中的普及度仍然有限,提供银行卡的行为也没有直接参与到诈骗之中,帮信犯罪分子容易轻视行为背后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王聚涛介绍,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了帮信犯罪的六种手段,包含为犯罪分子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涉案人员特征鲜明 犯罪原因多元

  通过对历年涉案人员的个人情况进行摸查,我市检察机关总结出帮信犯罪群体特征,即涉案人员里年轻人占比较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并主要为低收入群体。

  据统计,750名涉案人员中,作案时年龄16周岁至30周岁之间的人员占比60%,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员占比64.13%,无业人员占比67.33%。

  王聚涛说:“年轻人天天上网,接收网络信息的速度快、渠道多、频率高,自然而然更容易接触到与信息网络密切相关的帮信犯罪。”

  而涉案人员参与帮信犯罪的原因是多元的。王聚涛介绍,部分犯罪分子不了解相关法律,轻而易举获取收益之后,也不考虑收益里是否潜藏风险,更没想到自己的行为涉嫌犯罪,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糊里糊涂地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当时家里急着用钱就答应了,也没想到只是转转账,后果竟然这么严重。”冯某因待业缺少收入,又要抚养孩子,经济紧张,便提供银行卡参与“跑分”,累计接收资金400多万元。归案后才知道自己行为涉嫌犯罪,追悔莫及,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心怀侥幸而明知故犯的人也不算少

  “也有不少犯罪分子在帮信犯罪过程中察觉自身行为存在风险,却仍怀揣侥幸心理,要么认为自己并未实际参与诈骗,不需要承担责任,要么认为自己不过是做了点‘小事’,不会被司法机关察觉。”王聚涛介绍。

  我市查处的案件中,犯罪分子朱某为他人提供宽带、座机架设GOIP转换器,过程中他虽意识到转换器被用于拨打诈骗电话,但盲目认为自己并未直接参与诈骗,所以不需要承担责任,被抓后才认清现实,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曾有过诈骗前科的贺某在同乡邀请他参与“跑分”时,为规避风险,没有使用自己的银行卡,而是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进行“跑分”,自己从中收取回报。贺某自作聪明地以为这样操作就能逃出法网,但随着同案犯落网,作为中介的他也被捉拿归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2万5千元。

  “帮信犯罪还有一个绕不开的诱因,就是钱。”王聚涛介绍,以低收入群体为主的帮信犯罪分子自身经济状况不佳,又做着日进斗金、不劳而获的白日梦,自然难以抵御金钱诱惑。更有甚者,一错再错,无业人员张某便是典型。

  2022年,张某因参与“跑分”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期间,他仍旧执迷不悟,为了获取收益,再次提供银行卡“跑分”,被检察机关逮捕后,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高等学历人群帮信犯罪值得警惕

  “虽然调研结果显示,帮信犯罪群体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但750名涉案人员中,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人数占比24.93%,22人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其中还有6名是在读大学生。”王聚涛表示,高等学历人群尽管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却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杜绝诱惑。

  “尤其是在校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的同时又不具备经济能力,容易被高薪、兼职吸引,继而误入歧途。这种现象需要引起重视。” 王聚涛补充。

  许某读大学期间,就因个人消费需求较高,通过蝙蝠APP联系上游买家,在明知上游款项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先后2次将名下的8张银行卡给他人使用,收取好处费2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帮信犯罪分子与电信诈骗受害者存在一定心理共性

  常州市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朱坚表示,利益驱使、认知低下、心存侥幸,这些因素共同促使帮信犯罪分子成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而将帮信犯罪分子与刷单诈骗受害者对比可以发现,害人者与受害者间也存在一定心理共性。

  “这两类人群大多急于获取收益以满足自身经济需求,同时受从众心理影响,看到别人做,自己就跟着尝试。赚到钱之后都怀揣侥幸心理,帮信分子自以为不必承担后果,诈骗受害者自以为没有被骗。随着收入增加,他们更是会陷入自我欺骗,将歧路视作正途,难以主动停止自己的行为,最终在害人与受害的路上越走越远。”朱坚补充,除了自身因素,浮躁的社会环境与环境孕育出的高欲望,也都会影响个人观念,诱使人们行差踏错。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