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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鸟人当了183天护鸟者
2022-11-25 10:40:00  来源:常州晚报2022.9.18四版  作者:刘璐璐

  记者昨日从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该院办结了一起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生态损害赔偿的案件。溧阳农民老钱在自留地里自设捕鸟网,没想到致死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松雀鹰。最终,他以183天的巡山护林工作,用劳务代偿的方式履行了赔偿责任。

  从捕鸟人到护鸟人,半年多的环保公益工作,也让老钱的认知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以前我觉得保护野生动物跟我没什么关系,经过这段时间的劳务代偿,我每天都在和身边的人说保护鸟类、保护生态,越来越感受到这份责任的重大,今后,我会继续做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和宣传员!”老钱说。

  自家田里的捕鸟网上,网住的一只鸟为国家二级野生动物

  2019年12月,年过六旬的老钱为了防止鸟类啄食其农作物,在自家自留地上放置捕鸟网。“当时地里种的青菜和其它一些小菜,经常有各种鸟来吃。那年冬天下雪了,我就想到用捕鸟网盖一盖这些菜苗。”老钱回忆。

  2020年1月的某天,两只野生鸟类因撞上了他家地里捕鸟网,无法逃脱致死。随后,溧阳市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在巡查时,发现了捕鸟网上缠死的这两只鸟,经鉴定,死亡的两只鸟中,有一只为松雀鹰,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评估,松雀鹰的价值为25000元。

  面对凑不出钱的老钱,提出“劳务代偿”的修复方式

  2020年7月,溧阳市公安局以老钱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老钱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要求老钱对其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我对自己的行为深感自责,诚恳向社会公众道歉,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环保活动,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老钱很快就在正义网平台公开致歉。然而,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老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平日里无固定收入,并且患有糖尿病,25000元的赔偿,是一家人都凑不出的“巨款”。随后,经过与行政机关磋商,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成员提出了“劳务代偿”的修复方式。

  2021年7月,溧阳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考虑老钱捕鸟的社会危害性、家庭收入以及身体情况,决定召开拟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参加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拟提出的诉讼请求,特别是老钱的具体经济情况和监督方案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听证员们表示,“劳动代偿”综合考虑了履行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责任与被告自身经济状况等因素,既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理念,又将司法温度和保护生态环境司法政策相结合,应该支持。最后,经过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劳务代偿赔偿方式达成诉前整改协议。

  巡山护林183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为保证劳务代偿方案落地有效,检察机关开展了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并与老钱反复沟通,最终确立,以老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为监管单位,按照2020年度江苏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来计算劳务代偿标准,劳务代偿期限从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共计183天,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内容主要以巡山护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为主,具体工作由老钱所在村民委员会安排。

  2022年7月15日,针对老钱劳务代偿情况与受损公益修复情况,承办检察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到老钱村委召开上门听证。“老钱在劳务代偿期间,认真按照村委要求,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村民们在老钱的影响下也了解到很多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知识。”老钱所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马主任对老钱183天劳务代偿期的表现给予了充分肯定。

  听证员们一致认为老钱已经完全履行了生态损害赔偿义务,受损的公益也得到修复,案件可作结案处理。2022年7月19日,溧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终结案件处理。

  “以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来代替一罚了之,让老钱从捕鸟人到护鸟人、从捕猎者到环保公益使者转变,这也是我们秉持‘绿色司法’、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的生动实践,是检察机关紧扣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设计初衷的有益探索。”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高永刚说。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