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6月,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未成年人42人,不批准逮捕22人,不捕率52.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161人,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27人,不诉率22.4%;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对全市未检部门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
1.涉案罪名较为集中。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性格特征,妄图不劳而获、讲哥们义气、不能正确对待青春期性冲动,致侵犯财产类(77件93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18件40人)、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类(17件23人)这三类案件高发,占所有案件的95.7%。上半年受理的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中,罪名数量前五位的分别是:盗窃案66件74人,聚众斗殴案13件34人,故意伤害案10件16人,抢劫案6件14人,强奸案4件5人,上述五罪名占总人数的88.8%。
2.涉案罪名有成人化趋势。除上述主要罪名外,据统计,2016年全市办理未成年人涉毒案件3件3人,今年上半年办理1件1人,该4起案件均为容留他人吸毒。此外,今年上半年办理未成年人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案件3件3人,介绍卖淫案件2件3人。未成年人涉案罪名成人化趋势也应引起注意。
二、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分析研判,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成效。一是办案过程中认真梳理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探索建立社会化预防报告制度,从问题发现、原因分析、建议转化、预防成效等方面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提高犯罪预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二是整合检察机关各部门的力量,充分发挥未检法律宣讲团作用,深入学校和社区,多形式开展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等的法制宣传,提高未成年人自护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三是主动加强与综治、民政、教育、共青团、社工组织等的协调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各方参与、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为未成年人提供困境救助、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等的全面保护。
2.依法履行未检职能,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一是积极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有效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始终严把涉罪未成年人案件质量,继续严格实施拟逮捕案件报市院同步审查、非羁押措施评估、鼓励作附条件不起诉等办法引导基层院对涉罪未成年人尽可能地教育挽救。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捕后判处缓刑及徒刑以下刑罚、诉判不一的案件建立逐案复查和说明理由机制;二是检察环节全面落实社会调查、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特殊制度,改革未检案件审查模式,将社会调查、心理评估等列入案件审查内容,切实转变重犯罪事实认定、轻帮教矫正的案件审查方式;三是对涉罪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帮教救助,探索未检部门介入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和判处拘役刑罚的执行监督,延伸帮教过程,帮助未成年犯顺利回归社会,预防再次犯罪。
3.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检警监督配合机制。一是通过个案会商、类案研究、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入罪标准、证据要求、有无羁押必要、移送案件等统一执法尺度;二是推动公安机关专业化建设,由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侦查阶段全面落实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等特殊制度,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法律监督;三是以员额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未检专业化建设,做到未检案件专人办理,未检工作专人开展,加强以沟通、协调、保护、监督等为核心的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