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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还袭警,男子两罪并罚被判刑
2019-04-01 15:06:00  来源:常州晚报2019.3.31城事检察在线  作者:杨磊 尹梦真

  高某醉酒驾车后与人发生纠纷,不仅用石块砸伤了对方司机头部,在民警到场处理纠纷期间,还偷袭民警。近日,高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被经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区法院一审审理后,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高某从外省来常后在横林镇上承包了几亩鱼塘,靠着勤劳的双手,小日子也是越过越红火。高某平常没什么爱好,就是喜欢喝点小酒。这天,刚给附近的周老板送了几斤黄鳝,周老板就打来电话让高某到厂里去吃饭。于是,去年8月28日中午,高某准时开车赴约。吃饭时除了周老板外,正巧还碰到了自己的老乡黄某,酒逢知己千杯少,只有半斤酒量的高某不知不觉已经喝了一斤半白酒,而后又继续喝了几瓶啤酒。喝到中午两点,高某开车回了趟家,想到在鱼塘上还约了胡某谈生意,便又开车出了门。

  在去鱼塘的路上,酒劲慢慢开始发作,高某晕乎乎开着车,速度时快时慢,好似在路上蛇行,在超过了一辆货车后,高某以为货车追尾了他的车,便加速逼停了货车。见货车上下来了三个人,高某便从路边捡了一块石头上去和货车司机理论,在争论过程中高某不但动了手,在听到货车司机要报警后,还用石块砸了货车司机的头部。在民警到场处理纠纷期间,高某竟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偷袭了民警,后经交警及他人协助才将酩酊大醉的高某控制住,而喝断片后的高某在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被送往看守所的路上。

  后经鉴定,高某血样中乙醇含量达243.9毫克/毫升,属于醉酒驾驶,而高某殴打正在执行的公务民警并造成民警轻微伤等妨害公务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经开区检察院经审查后向经开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一审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高某犯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