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王树梅,一个从贵州大山里走出来的女人。王树梅这名是她在城里当保姆的那家女主人给起的,她在老家因排行最小叫幺妹,女主人说“妖(幺)”字不吉,给她改了名。
幺妹娘家在四川大山里,小时候得场大病后就没记性好忘事。20岁那年嫁到贵州大山里,婆婆是她亲姨妈,丈夫就是30好几有残疾的表兄。幺妹1.65米的个,五官匀称,能干健壮。她知道自个记性差没头脑,也就不该嫌弃残疾的表兄,认命!婚后3年生下一男一女俩娃,丈夫腿脚不利索,商量让幺妹外出打工赚钱供俩娃上学。临走那天,俩娃一边吊一大腿,不让幺妹挪脚。丈夫眼睛红红的:“放心,娃儿我能带好。”
介绍人拿了介绍费带幺妹上了火车。火车开了一天一夜,介绍人发现了这山里女人的猫腻,没记性脑子不好使,于是丢下幺妹下车走人。幺妹又坐了一天一夜火车到了江南这个城市,那是1995年,这一呆就是10年,再也没能回去。
白天拣垃圾,摆地摊,卖水果,晚上睡火车站地道。后来花钱弄来张假身份证,通过家政服务中心介绍当了保姆。幺妹说当保姆的日子最幸福,管吃管住,女主人不穿的旧衣服都归她,工钱一分不用全攒着,准备回家给俩娃上学用。过年前,女主人安排幺妹休假回家,幺妹只记得丈夫因瘸腿排行老二叫“二跛”,地址就知道是贵州,还有就是什么村的“三组”,县名镇名村名都一问三不知,更没有电话等联系方式。总算还记得四川娘家地址,只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那年姨妈来接幺妹后没留下地址,彼此再没联系过。女主人根据幺妹提供的线索几经打听,都没着落。回不了家的幺妹抱着主人家的孩子想着自己的俩娃:“城里再好也不如在家,家里有娃有丈夫有亲人,这里什么都没有。”
几年过去了,主人家的孩子长大要寄宿贵族学校上学了。女主人多给了幺妹一个月的工钱外加被褥衣服两大包,幺妹依依不舍离去。幺妹说她很喜欢女主人给她起的“王树梅”这名,好听,还因为她很喜欢女主人。
之后,幺妹干过钟点工,挡车工,汽车清洗工。她能吃苦,一天能干两个班。她有了一张存折,连先前做保姆的钱一共存了35000元,这些钱够俩娃上到高中了。她往贵州各个县的派出所打过电话,查找家里的地址,都因线索太简单,人家说没法查。2005年春节前,幺妹把35000元钱缝在内衣里,下决心买了去贵州的火车票准备到省城再找回家去,因为俩娃到了上学的年龄。火车站被回家的民工挤得水泄不通,好不容易随着人流挨到车门前。看着那么多身强力壮的男人们抢挤上车,幺妹害怕了,怕血汗钱被他们盗去骗去抢去。火车开动了,幺妹没上车,尽管她千次万次地想回家。
幺妹在城郊租了间小屋,蹬三轮卖水果。水果批发市场的老板娘见幺妹单身一人,给她介绍与本地的退休工程师老廖认识。老廖西装革履,一脸高血压的红晕,说是60来岁,幺妹感觉还可以。老廖对壮实能干的幺妹很满意,要与幺妹结婚。幺妹实话实说:“俺贵州老家有老公,还有俩娃,不能犯重婚。我无依无靠,你也要个女人照顾,就做个朋友,行不?”老廖子女不让幺妹进家,这点幺妹理解,老廖只得另租房与幺妹过家家。老廖负责伙食费,幺妹经常带些水果零食回来,也给老廖买些穿戴。
幺妹不图老廖的钱,只图身边有个本地男人少挨欺负。能干的幺妹把老廖伺候得干干净净,喜气洋洋。“老夫少妻”的日子过得还算安宁。老廖说等找到你老家地址,就把孩子接到城里来上学,这话甭管是真是假,幺妹心里挺暖和。
84岁的老廖知道自己跟36岁的幺妹不仅是差岁数,还差着两个辈份,所以格外珍惜这段“忘年交”,总想别让幺妹太亏了,再说自己到阎王爷那儿报道已进入倒记时阶段,得一寸光阴一寸金地享受每一天。于是三天两头喝上一盅,完了往嘴里丢颗绿色药丸,幺妹后来知道是“伟哥”。只是老廖就是来不了事,没能真正“伟大”地当过一回“哥”。幺妹说一共做过三次“事”,没要他一分钱,不图这个,只图相互有个靠呗。
这天无意间幺妹看见了老廖的身份证,知道最后一行数字中有出生年月。掐指一算,哎呦我的妈呀!都能当我爷爷啦,怪不得来不了“事”,幺妹一阵呕心气恼:我对你实话实说让你知根知底,你倒好,老大不小的不要紧,但得诚实,为这,“老夫少妻”吵起架来。一个说:“骗子!别靠近我。”一个说:“你嫌我老嘛?想丢下我老头子走人?办不到,叫我儿女来收拾你!”……幺妹不让老廖近身,老廖拽住幺妹不放。拉拉扯扯,推推搡搡。老廖想我堂堂工程师,遭你个山里妹子嫌弃,岂不威风扫地,操起块木板打去:“你这臭婊子,我打110来抓你!”。泼辣的幺妹一把夺过板子,“啪!啪!”几下把老廖打翻在地,恨不得再踏上一只脚。老廖没站稳脚跟,一屁股坐到地上,俩手依然拽住幺妹的手臂。幺妹挣脱不了,一下子双膝跪倒在老廖的前胸。老廖究竟是日落西山的人啦,哪经得起这般折腾,血压升高手冰凉,象团棉花瘫软在地。幺妹气未平,骗了我还打我,一气之下,撇下呼呼喘气的老廖扬长而去。老廖因没得到及时救助一命呜呼。
幺妹说我不要他死,他生病我着急给他看病,他好好的,我也就好好的。她这话我还是信的,虽然没有证据来证实她的这个想法。
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幺妹捉拿归案。几经查找幺妹家地址都无下落,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无法寄给家属。那阵子,本市几家报刊都以《卖淫女怒杀八旬老翁》的标题报道了这起凶杀案,因为冠以“卖淫女”头衔的报道总是很能抓住眼球的,何况这“卖淫女”杀的还是个耄耋嫖客呢。
如何认定罪名,引起各家承办人及有关部门间的争议探讨。在检察环节讨论中一致认为:其主观上没有故意杀人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其行为属于间接故意伤害行为,因为她应当预见身患高血压的80老翁是经受不起情绪行为过于激动的,与其怒骂对打将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因此,其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几经反复,2006年10月,区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幺妹有期徒刑10年。判决书用的还是“王树梅”这名,谁也不知道她真姓大名,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判决书没有将幺妹与老廖的同居行为认定为卖淫。卖淫是
幺妹被关押期间,没有人来探视送衣被。她日常卫生用品都是看守所女管教自己花钱给她买的,幺妹说:“每次月经来,总挨到每法子不换卫生垫再换,舍不得用新的。人家对我好,我又没法报答人家,唉!” 女管教说她是号房里最省事的,规规矩矩,从不违反监规。被关押一年了,看守所的梧桐树叶子由黄转绿,由绿又转黄了,天渐冷了。知道幺妹将从看守所押送至劳改监狱,回家翻箱倒柜找出些半新的外套、毛衣给了她。她的35000元存款将转到劳改监狱入帐登记在她的名下。她说:“我叫您一声大姐,求您找找我丈夫,把存款寄去好给俩娃上学,上了学就不要再受穷了,我的心也塌实了!”看她满脸泪水的样,让我想起了陆小曼的一句话:“我看,纯净的心,只有山中还有一两颗。”我这么想:在藏污纳垢的女号房里,纯净的心也有一两颗!
走出大山的幺妹10年没回家了,再有10年,她走出监狱大门,茫茫人海,哪里才是她的归宿?她的俩娃也该长大成人了,他们去何处寻觅叫“幺妹”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