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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 售假不管故意还是无意都要负责
2020-04-20 10:24:00  来源:常州晚报2020.4.19城事检察在线  作者:黄伟栋

  从阿北那里,刘某只骗到了6500元,已经构成犯罪了吗?本案的承办检察黄伟栋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我国刑法规定,数额只要达3000元以上就已算是数额较大。本案中的主播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诈骗罪。

  目前的直播带货中,通常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各个网店中由网店店主或网店的员工进行直播,对商品进行介绍推荐,消费者可直接在店铺中进行下单;另一种是接受他人委托对商品进行推荐,消费者可以通过第三方商店的商品链接购买商品。“上述两种直播带货方式,前一种属于主播自主带货,后一种属于委托带货。”黄伟栋说,上述案例中的主播刘某,虽然没有自己的店铺,但是是通过直播售卖自己的商品,所以属于第一种自主带货。

  “在主播自主带货模式中,主播不仅是广告主,还是经营者,也是电子商务经营的主体,应当承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和销售者的法律义务,须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并保证商品质量。”黄伟栋介绍,根据广告法要求,若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需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在行政责任方面,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和消除影响,并要求缴纳罚款,甚至会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在民事责任方面,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以外,主播行为还应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中关于生产者、销售者的有关规定,对于生产者和销售者要保证商品的质量,主要涉及的是安全保障义务和告知义务。如果触犯了刑法,可能将涉及诈骗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刘某这种故意售假的情况,不仅要给出赔偿,还将面临刑事起诉。”

  那如果主播在直播过程中不属于知假售假,而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出了问题产品,还需要负责任吗?黄伟栋的答案是:需要。“这其实就跟明星代言是差不多的性质,这种情况下,主播更多是作为广告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主播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黄伟栋表示,这种情况在委托带货模式中发生得比较多。主播在其中担任的是广告发布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角色。而作为广告代言人也是要受到约束的,比如不得代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等等。也就是说在直播带货中,主播不仅仅只在直播时展示使用商品,在直播前也应该使用过推荐的商品或接受过相应的服务。

  主播作为广告代言人,对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除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广告代言人代理广告应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代理虚假广告应得到行政处罚。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