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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拾金不昧者变成了小偷
2020-04-21 09:24: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杨剑

  2020年1月23日,王某准备进横山桥一超市购物时,看到被害人陈某和女儿(10岁)从超市出来,小女孩口袋里掉落一部粉色vivo手机。王某喊了几声,奈何当时环境嘈杂,被害人母女已经走远。王某捡起手机想打电话找人归还,但一念之差使他的拾金不昧行为变成了盗窃。2020年4月17日,常州经开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原来王某捡到手机后,翻查手机想找失主线索,却从相册中发现一串密码,鬼使神差地试了试,用该手机微信中绑定的银行卡给微信充值了100元,居然充值成功了,原来这串密码是陈某微信的支付密码。王某被不劳而获的快感冲昏了头脑,进而动了邪念,通过扫二维码付款的方式,把陈某银行卡里的钱一股脑全部转到自己的手机微信账户上,共计13000元。

  王某沉浸在“天降巨款”的喜悦中,还没来得及去消费,被害人陈某已发现自己卡内资金被转走,于是立即报案。经调查,警方很快锁定了王某,并通过腾讯官方将其微信账户冻结。到案后,王某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在检察官的教育下,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并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官提醒:

  随着新型移动支付的普及,手机一般都会绑定银行卡或者在微信、支付宝账户中存有余额,捡到手机后应及时归还或上交有关部门,可别因一时贪念,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同时更要提醒广大市民,尽量使用较为复杂的数字字母组合,手机和密码应分开放置,不要将密码、账户账号等信息保存在手机相册、备忘录等容易被他人发现的地方,可通过锁屏密码、刷脸、指纹支付等多种防线来保障资金账户的安全。此外,手机丢失后,应第一时间对各类捆绑账号进行挂失和冻结,避免更大的损失。

  当然,最好还是保管好手机,丢了可真是大麻烦!

  编辑:王静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