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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常青藤”检察法治大篷车进校园
2022-05-12 09:18: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常州市检察院

  前言:犯罪离你有多远?作为一名在校学生,自己真能和犯罪扯上关系吗?

  我们从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选取以下典型案例,这些案件就真真切切发生在你身边,实施犯罪的可能就是你最亲近的同学、朋友。他们犯罪的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因一时贪财、有的纯粹出于哥们义气、还有的是因无法控制愤怒情绪和报复念头……但究其根本,还是他们规则意识淡漠,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在面临法律制裁时,他们无一不流露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喟叹。如果当初知法、懂法、守法,何来今日无尽的悔恨?希望以下的警示案例,能让你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在遵纪守法的同时也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愿法律成为照亮你前行的一盏明灯!

  1.强奸罪

  A.小吴、小张与小崔(另案处理)预谋与被害人小刘(16岁)发生性关系。某日晚,由小崔邀约,被害人小刘至某酒吧与三人一起喝酒。小吴等三人通过游戏作弊方式让小刘多喝,后将其带至某烧烤店继续喝酒。次日凌晨,待小刘醉酒后,三人将其带至某宾馆房间,小吴、小崔趁其醉酒无意识先后与其发生性关系,小张因被害人后清醒未能得逞。

  小吴、小张因犯强奸罪(轮奸),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B.小赵(17岁)与小汪(不满14周岁)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小赵明知小汪不满14周岁,仍与小汪发生了性关系。

  小赵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检察官说法: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或奸淫幼女的行为。该罪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侵犯他人的性自主权,给他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了重创。近年来,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时常登上网络热搜,尤其要重视的是,刑法规定奸淫十四周岁以下的幼女为强奸罪,即使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但只要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是十四周岁以下的幼女,也构成强奸罪。这是因为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在过早发展“恋爱”关系后,易因缺乏正确的两性认知和足够的抗拒能力而遭性侵害,需要给予特殊保护。此外,有在公共场所强奸、强奸多人、轮奸等情节的,都要从重处罚。

  2.猥亵儿童罪

  A.小郑利用在夏令营兼职教官的身份,潜入小华(12岁)所在的营地宿舍,趁小华熟睡之际,用右手碰触其后背,又用左手摸其隐私部位实施猥亵。

  小郑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B.小陈通过交友软件结识了小方,要求小方拍裸照给他,后又给小方发送淫秽视频,要求她模仿视频内容拍摄裸照供其观看,直到这时,小方才意识到对方不怀好意,终止聊天。

  小陈因犯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检察官说法:猥亵儿童罪,不要求采取强制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搂抱、亲吻、手淫、摸生殖器等猥亵行为,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危害,都构成该罪。通过网络聊天,诱骗、强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被害人进行“裸聊”、发“裸照”、“裸体视频”等“隔空猥亵”的,也构成本罪。被害人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有多次猥亵、猥亵多人、当众猥亵等情节的,都要从重处罚。近年来,青年学生因涉猎色情、淫秽事物而发生性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涉黄”是诱发未成年人性侵害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包括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同学们处于青春期,有强烈的好奇心,模仿能力强,辨别是非和控制行为的能力有限,容易受不良事物的影响和诱惑。希望同学们把精力集中到学习上,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坚决抵制黄色书刊影像、色情网络等诱惑。

  3.盗窃罪

  A.小付、老陈(另案处理)至本市某小区地下停车场,拉开李某某所有的福特牌汽车车门,进入车内,窃得李某某放置于车内的人民币9200元。

  小付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B.小王利用自己手机登录微信好友小卓一微信小号,随机试出密码后,从该微信号绑定的银行卡上划转8000元至微信钱包。因担心直接转到自己账号被对方发现,小王即联系微信好友小吴,要求其提供微信收款码,只说有笔钱要转给对方先收着,有需要用了再拿出来,小吴同意。小王通过上述方式将小卓微信钱包内8000元转给小吴,后先后三次要求小吴将该8000元分批转回给自己。案发后,小王已退还赃款。

  小王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检察机关根据其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说法:构成盗窃罪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①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哪怕是只偷一双名牌跑鞋,只要经鉴定这双鞋价值在2000元以上,就构成本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②多次盗窃的。虽然盗窃财物的价值在2000元以下,但只要二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盗窃行为的,即构成本罪。

  ③入户盗窃的,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犯罪,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所以必须严惩。这里的“户”是指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如他人住宅、具有生活居住功能的店铺等。

  ④携带凶器盗窃的。这里的凶器是指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有该行为,不论盗窃次数和盗窃价值的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⑤扒窃,即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如在公交车上盗窃他人放在衣服兜里的手机;在饭店吃饭时,将他人挂在椅子背上衣服中的钱包偷走,都构成本罪。有扒窃行为,不论盗窃次数和盗窃价值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4.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诈骗案例1:小刘为实施诈骗在QQ人气号发广告称自己可以给网络游戏优惠充值。被害人小张看到这则广告,遂添加小刘为QQ好友,要求小刘给自己的游戏账号充值,并支付了充值费用,小刘以其游戏账号此前未有该类充值行为,充值不能成功为由另索取其他费用。后小刘又陆续编造激活游戏账号、交保证金、交易时间过长、账户解冻等理由多次向小张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72066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老张是小刘同村一小店店主,他明知小刘向他借用微信收款码是为了接收诈骗所得,仍将自己的收款码提供给小刘,先后接收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138516元,并帮助小刘提现或转账,从中收取2%的手续费,获利人民币2770 元。

  小刘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老张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诈骗案例2:小罗、小薛等人受老李夫妇雇佣担任业务员,利用老李夫妇提供的工作QQ及微信,通过网络以恋爱交友名义寻找“客户”。小罗等人互相配合,取得“客户”信任后,向“客户”发送老李夫妇经营的淘宝店购物链接,让对方购买礼物,并要求对方以微信、支付宝红包方式付款,收款后立即把对方拉黑。小罗在职期间该诈骗团伙诈骗金额237475.65元,小薛在职期间该诈骗团伙诈骗金额609461.57元。

  小罗、小薛因犯诈骗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诈骗是典型的侵财类犯罪,以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自己的财物。近年来,诈骗犯罪从线下走到了线上,如网络游戏诈骗、QQ视频诈骗、网络购物诈骗、网络钓鱼诈骗等。有些人可能没有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但是只要知道对方是在实施诈骗,为诈骗集团或者诈骗分子提供诸如收集他人信息,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手机卡,转移诈骗款项等帮助行为的,也构成本罪。

  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果你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给予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就会涉嫌此罪。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有人要求借用你的银行卡,并承诺给予你相关使用费,此时一定要十分谨慎,如果判断出求借人的钱“来路不正”,你还给予相关“帮助”,就会涉嫌本罪。

  5.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小刘因与同校某班小秦有矛盾发生口角而约架。小秦将此事告知小李后商定于某日晚至小刘宿舍开战,小李为此联系他人准备斗殴工具砍刀1把。后小秦、小李、小朱等人持砍刀、扳手等前往小刘宿舍,因小刘不在宿舍未果。小刘得知小秦等人来过宿舍后,指使小董将其藏于宿舍的砍刀取出,放置于床铺床垫处,并纠集小董及小蒋等人应战。之后,小刘发信息告知小秦自己已在宿舍等待。小秦随即与小李、小朱等人携带砍刀及扳手再次赶到小刘宿舍,双方在宿舍内展开互殴。期间,小朱持扳手击打小刘,小董上前拉住小朱,小蒋抽出放置于床垫处的砍刀挥砍小朱,致小朱身上5处砍伤。经鉴定:小朱所受之伤构成重伤。

  小刘纠集他人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小蒋积极参与斗殴致人重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其他参与斗殴人员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一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检察官说法:聚众斗殴的起因很可能是鸡毛蒜皮的口角或琐事,特别是年轻人会为一时的“面子”耍横斗勇,纠集一帮“兄弟”大打出手。如果在聚众斗殴时,自己出手造成他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需要注意的是,只要年满十四周岁,都要对这两个罪负刑事责任。即使你没有在现场实施具体的打架行为,但是你有出借打架工具,或者在斗殴现场“站场助威”等积极参与行为的,也会涉嫌此罪。本罪中的首要分子要对参与者的所有行为后果负责,如参与者在斗殴过程中致人死亡,而纠集者虽未亲自出手伤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对其处罚。聚众斗殴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同学们切记,退一步海阔天空,不要因为一时“义气”拉帮结派相约斗殴。

  6.寻衅滋事罪

  小丁、小叶等五人酒后在某酒吧附近无故对被害人小吴拳打脚踢,后将小吴带至墙根处,对小吴继续采用拳打脚踢、树枝抽打、强行灌水、灌酒等方式进行侮辱、殴打,造成小吴全身多处皮肤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小丁等人现场拍摄了殴打及灌酒视频,后指使他人通过QQ空间平台进行转发,造成恶劣影响。

  五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肆意挑衅、随意殴打或骚扰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含公共网络空间)起哄闹事,这些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情节严重的,都会涉嫌本罪。学校里会发生的行为有:随意辱骂、殴打他人;当“大哥”,老生欺负新生、敲诈新生;拉帮结派,造谣传谣,搞校园欺凌等。对这些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一经发现,轻的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必须以寻衅滋事罪给予严厉的刑事打击。“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希望同学们为人谦虚谨慎、遇事三思而后行,切莫因不懂法、不成熟、易冲动、好面子等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7.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小林曾向他人购买过一只四爪陆龟自己饲养,同班同学小冯在其影响下也对陆龟产生兴趣。二人通过浏览贴吧对哪些陆龟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均有所了解。某年3月至7月间,小林单独或与小冯商议,通过线上或线下交易方式,分五次向曾某某等人非法购买缅甸陆龟4只、苏卡达陆龟1只,支付购买价款共计人民币3570元。经鉴定,上述陆龟均为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2017版、2019版)附录II的物种。

  小林、小冯的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二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检察机关决定对二人附条件不起诉。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说法:近年来,涉野生动物犯罪高发,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这类犯罪涉及行为主要有:食用、药用穿山甲、猫头鹰、青蛙、麻雀、斑鸠等野生动物;将受保护的鹦鹉、乌龟、蟒蛇、蜥蜴等野生动物作为宠物来饲养;收藏把玩野生动物制品,如象牙、陆龟壳等。希望同学们不但要避免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还要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树立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的理念,保护好野生动物,保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n协助组织卖淫罪

  老李(另案处理)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某SPA会所内,纠集小刘及其他三人(另案处理),招募多名卖淫人员长期向他人卖淫。其中,小刘负责通过QQ、微信等通讯工具招揽嫖客,接待客人,安排卖淫人员上钟,通过监控望风。

  小刘因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n强迫卖淫罪

  小陈听说带“小姐”卖淫能赚钱,也想通过这个路子发财。他通过聊天软件与小孟加为好友后,以邀请小孟玩抓娃娃为幌子将其诱骗至旅馆。在旅馆房间内,小陈采用言语、动作威胁等方式强迫小孟卖淫,后小孟摆脱控制逃脱。

  小陈因犯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n介绍卖淫罪

  小戴从他人处接卖淫单或自己聊成卖淫单后,先后介绍多名未成年卖淫女多次向他人卖淫,非法获利人民币17000余元。

  小戴因犯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我国法律严禁卖淫嫖娼,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或协助组织卖淫,这些行为极易传播性病,违反公序良俗,并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一些未成年人或为牟利,或者认为自己仅仅是帮忙发送招嫖信息、运送卖淫人员、招揽接待嫖客等,不认为是犯罪而参与其中,殊不知,这些看似轻微的帮助行为都构成上述犯罪的共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从重处罚。司法机关对涉黄行为一贯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希望同学们洁身自好,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诱惑和侵害。

  结语:青春期,是人一生中最美好,最值得珍惜的一段时期。同学们一定要珍惜当下学习知识和技能的机会,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上。学习的动力来源于明确的目标,是时候思考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啦。

  前方的道路还很长,要坚实地走好每一步,同学们需要学会辨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智者以法护身、愚人以身试法”。相信大家看了以上这些案例,一定会有所思考。希望你拿出实际行动,学法懂法守法,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在法治的阳光下一路乘风破浪 。

  成长路上,检察官一路相伴!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