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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一男子“霸王消费”终进牢房
2022-04-25 09:18:00  来源:常州晚报2022.4.24四版  作者:徐丹 尹正宗 刘璐璐

  本报讯 兜里没有一分钱,却大摇大摆奢侈消费。阿亮(化名)尝到“霸王消费”不付钱的甜头,越发猖狂不收敛。记者昨日从溧阳市检察院获悉,最终,阿亮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九个月。

  家住溧阳的阿亮一直无正当职业,在25岁这样本该努力奋斗的年纪,终日靠着父母接济生活,时不时还搞点小偷小摸。他不想找工作凭本事赚钱,却总往娱乐场子里钻。2021年1月的一天,阿亮来到一个足浴城开了包厢,点了红酒和香烟,一边唱歌一边喝酒,还跟服务员吹嘘自己是开豪车的富二代,要在这里充值办卡。等到买单付账时,这个“富二代”却对1200多元的消费推三阻四。阿亮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最终禁不住服务员一遍又一遍地催促,摊开双手,承认自己两手空空。足浴城经理见状马上报警,阿亮被民警从足浴城带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待着的几个小时里,任凭民警苦口婆心劝说阿亮筹钱,阿亮还是没能筹到钱,民警只能将其放走。

  “不付钱民警也拿自己没办法”,阿亮从中尝到“甜头”,自以为发现了可以免费逍遥快活的“新门路”。2021年3月和2021年10月,阿亮又先后两次以同样的手法,在自己没有消费能力的情况下,到足浴店和KTV里阔绰消费。3月,他在足浴店消费700多元后又成功地逃单;10月,阿亮在KTV消费了300多元后准备故技重施时,却没想到“栽了跟头”。KTV经理得知阿亮消费后不买单的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报警,这一次民警不再拿他“没办法”,而是以他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之后民警发现在2021年3月,他曾偷盗一辆电瓶三轮车,是一名盗窃罪在逃犯,这下正好新账、旧账一起算。

  该案是溧阳近年来发生的第一起恶意消费的新型案件,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得知本案发生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围绕取证、法律适用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充分取证,并向公安机关明确相关法律条文适用问题。阿亮在明知自己没有消费能力的情况下仍然到经营场所恶意消费,属于“任意占用他人财物”的行为,阿亮前后三次恶意消费的总金额已经达到了2000元以上,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并且,公安机关还发现,阿亮之前曾偷盗过电瓶车。

  2022年1月,该案移送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向阿亮释法说理,在阿亮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提出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和以其涉嫌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的量刑建议。2月8日,溧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阿亮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阿亮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检察官提醒,一时的逍遥快活,自以为是的聪明,让阿亮付出了失去一定时间人身自由的代价。对法律的无知,对秩序的无畏,让阿亮一辈子印上了罪犯的烙印。奉劝那些有同样心态的“阿亮们”,在本该奋斗的年纪里去努力拼搏,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