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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平息了养老院的盗窃风波
2024-06-25 09:45:00  来源:常州晚报2024.6.23四版  作者:孙忠玲

  “老胡,听说老刘下周就回养老院了,是真的吗?”养老院里一群人正在纳凉,几个人凑上前七嘴八舌地问老胡。半年前,76岁的老刘因偷了老胡的银行卡,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后就离开了养老院。

  2024年2月22日,老刘的案子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到了金坛区检察院轻罪治理中心。承办检察官张卫强审查后发现:老刘所在的养老院每半年收取一次费用一万元,原来一直都是老刘的侄女帮他交纳,可案发前因侄女家遭遇困难拿不出养老院收取的钱。在养老院多次催促下,老刘不想为难侄女,就想到了共处一室的老胡有张银行卡,而且自己之前帮老胡取过钱,知道银行卡的密码,后趁老胡不在房间将该银行卡偷走,到银行ATM上取款一万二千元,一万元交给了养老院,剩余二千元放在身上花销。一周后,老胡发现自己银行卡的钱被盗遂报案。

  2024年2月26日上午,张卫强来到养老院,当面听取老胡的意见。老胡表示自己与老刘平日里关系很好,经常一起吃饭、散步、下棋,但是自己经济状况也不太好,态度坚决地说:“不管怎样,我就是要老刘还钱,一分钱都不能少”。

  因老刘已经超过75周岁,属于老年人犯罪,依法被取保候审后暂住在其侄女家。2024年2月26日下午,张卫强又来到老刘的侄女家调查。侄女小时候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所以就跟着叔叔,算是被老刘一手带大的,因此叔侄俩感情很深,她也不希望叔叔因这件事情坐牢,但无奈家里经济状况确实困难,东拼西凑只能拿出八千元。

  通过调查,张卫强认为案件事实已经很清楚了。但是,老刘肯定没有退赃的能力,如果提起公诉老刘被判刑坐牢,老胡的损失也无法挽回,这个结局无法满足轻罪治理通过治罪达到社会治理的诉求。

  “还差四千元,怎么办?”张卫强考虑这个问题能不能通过司法救助解决呢?调查结束后,他立即将该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本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经审查认为,虽然涉案金额不高,可却是孤寡老人的养老钱,秉持应救助尽救助的司法理念,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次日,老胡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向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相关材料。两周后,老胡拿到发放的司法救助金四千元和老刘侄女给的八千元,出具了对老刘的谅解书。

  最终,综合考虑该案是老年人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且老刘实施盗窃的动机是为了交纳养老院的费用,金坛区检察院于2024年3月20日对老刘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

  案件到此,本来应该结案了,可是那句“检察官,我感觉丢人啊!这把年纪成了小偷,我真的没脸再回养老院了,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让张卫强感觉自己的工作还未结束。

  2024年3月23日,为了让老刘迈过心里那道坎,张卫强在征得养老院同意后,带上老刘一起到养老院开展了一次普法宣传活动。张卫强向老年人宣讲完常见的法律知识后,借机让老刘和老胡握手言和。

  看到大家重新接纳老刘、老胡的养老钱失而复得、老刘也愿意重回养老院恢复正常的生活,张卫强满心安慰,也真切体会到了办理好一起小案的职业价值和轻罪治理的社会意义。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