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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吸纳检察建议
2017-06-16 16:34: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晴
 

江苏省政协委员张耀奇

江苏省政协委员朱晓敏

江苏省人大代表周敏

代表委员参观基层未检工作基地“小橘灯”维权吧

    
    2017年6月1日,《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正式施行,为捍卫花样青春增添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而在这之中,亦吸纳了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关于“校园暴力的发现、处置及预防”以及“失地农民的子女权益保护”等建议。

  原来,南京市某区检察院在2016年的一起校园故意伤害案办理结束后,即推动教育局在该区中小学范围内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治理活动,全面调研南京市校园暴力案件情况,形成相关调研报告,并对三年来办理的校园暴力案件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最终被《条例》吸收采纳。

  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对涉案未成年人采取多重救助、不断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同时致力于形成防治校园欺凌的长效机制。这一系列举措,推动江苏省检察机关真正将未检工作打造成品牌。据了解,去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涉嫌校园欺凌违法犯罪嫌疑人13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52人,提起公诉329人。

  综合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才读初三,最多十四五岁,听说是夜里在家自己生的,现在才送到医院……”今年3月的一天,两三个人聚在淮安某医院产房门前议论。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人们的闲言碎语恰好被经过的检察官听到。通过在医院调取女孩的出生日期,发现其被侵害时已满十四周岁,缺乏足够的证据以奸淫幼女罪直接进行立案监督。该院未检部门经过讨论,联系公安人员进一步开展侦查活动。

  经调查,该案受害人徐某某系淮安某镇初三学生,早年父母离异,与父亲共同生活。但其父常年在外打工,留下徐某某和妹妹两人在老家读书。之后,在检察机关的直接介入和指导下,经DNA证据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被害人由于遭受侵害、产子住院等,仅能表述犯罪嫌疑人强奸了自己,无法叙述案发经过就哭泣不止,在场的检察官果断中止了公安人员的询问。随后立即启动“彩虹少年”一站式关爱程序,及时同妇联心理咨询师专业团队取得联系,为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经过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关爱,徐某某逐渐克服心理障碍,说出详情。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不断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民政、教育、卫生等政府部门以及团委、妇联、关工委、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团体等社会组织的紧密协作,全力做好被侵害学生的综合救助工作。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对被侵害学生开展法律援助45人次,提供心理疏导91人次,帮助身体康复32人,开展司法救助19人。南京、徐州等地积极推动检医、检律合作;泰州市姜堰区院与民政部门联合出台了《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救助实施办法》,针对被侵害学生的监护、生活、服务和安全保护等突出问题有效施策,帮助他们走出阴影、健康成长。

  江苏省政协委员、政协常州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席朱晓敏表示:“未成年人涉及犯罪,可能是初犯,不经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检察机关给了他们最大限度的关爱和帮助,使他们今后能走上正道。”

  净化环境凸显检察责任

  2017年3月24日,由宿迁市沭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法院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予以支持,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以保护青少年安全,预防其再次犯罪。

  检察机关提出适用禁止令的建议,不仅对涉罪教师做到了“安全隔离”,而且对校园环境进行了“有效净化”,实现了对在校学生的全面保护。2016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针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问题,发出134份检察建议,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堵漏建制、积极整改,紧紧扎牢防治校园欺凌的保护网。此外,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整顿校园周边环境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扫黄打非”、净化网络秩序以及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酒吧、KTV等场所容留未成年人消费等专项行动,努力清除校园欺凌和暴力发生发展的空间。

  “江苏未检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做了一件很好的事情。下一步需要整合各方力量,在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把‘预防关口’前置。”江苏省政协委员、常州滨江中学校长张耀奇说道。

  健全机制提供检察保障

  早在2014年2月,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便联合教育部门面向辖区内的193所学校,出台了《吴江区保护在校未成年人“绿、黄、红”三级预警机制实施方案》,覆盖辖区内所有的大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它包含“涉嫌犯罪监控预警”“受害监控预警”“犯罪预防教育”“保护宣传教育”等内容,对发生校园欺凌等学生涉罪案件,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所在学校送达《个案监控预警》,提出案后跟踪帮教、心理矫治等专业性意见,实时跟进、掌握动态。同时,每年由检察机关对在校未成年人涉罪0件、1-6件、7件及以上的学校,分别出具绿色、黄色、红色《年度监控预警报告》,将其作为学校评先评优一票否决依据和“省级平安校园”申报条件,以此督促学校加强对在校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此外,还依托驻校检察官工作室,在辖区所有学校开展以反校园欺凌为内容的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向校园欺凌说不”大型法制宣讲等活动,有效减少校园欺凌案件的发生。通过“绿、黄、红”三级预警机制,能够让检察机关迅速介入校园欺凌案件,形成检察机关、教育部门、学校、家长的合力,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江苏检察机关大力推进平安校园机制建设,为防治校园欺凌构建起一道坚实的保护屏障。除苏州外,宿迁市检察机关为解决防治校园欺凌中的学校教育、社会治安、家庭监护三者衔接问题,探索建立了“家庭、学校、社区”网格化防治体系。通过强化家长法治意识、学校教育职责和社区关爱制度,实现家庭监护、学校教育、社会治安的有效衔接,建立起对未成年人的立体保护机制。

  对此,江苏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副校长周敏表示:“我来自教育系统,深有感触。去年,武进检察院对我校一学生作了附条件不起诉,随后一年里对该学生进行帮教,取得很好的效果。现在该学生高三了马上参加高考了,真的是挽救了一个学生、挽救了一个家庭,功德无量,并且每年检察院的法制进学校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投入了大量精力。”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