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进区“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部署, 8月24日,武进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国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主任许岳兴带队,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10余人旁听了该院办理的被告人李猛涉嫌诈骗一案。
该院员额检察官陆梅琴、检察官助理李方方出庭支持公诉。在庭审中,公诉人沉着冷静,指控有力,针对辩护律师提出的被告人李猛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从被告人主观恶意、社会危害性、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法院认为该院指控犯罪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恰当,采纳了量刑意见,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李猛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在随后召开的庭审评议座谈会上,人大代表对该院公诉人庭审形象、出庭能力等方面都作出了肯定。
下一步,经开区检察院将进一步配合辖区内各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对诉讼案件监督作用,积极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常态化,促进司法公开和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