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1日,我院接到市人大常委会通知,要求协助办理2018年度***号建议提案(“常州市司法机关应坚决打击套路贷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的建议”)。市院葛志军检察长、黄秋雄副检察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基层检察院和相关内设机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抓紧办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针对近年来“套路贷”犯罪行为在常州地区呈现蔓延趋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常州市检察机关予以高度重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对该类型犯罪实施严厉打击。
一是精确打击,加强培训,准确认识和把握“套路贷”犯罪。去年下半年,针对常州市因“套路贷”案件引发的一系列刑事犯罪案件,常州市检察院对此类犯罪予以高度重视,联合公安机关开始对此类犯罪的分析研究。作为一种新类型犯罪,“套路贷”犯罪呈现出了许多难点,司法机关内部在此类犯罪的行为定性、确定犯罪数额、证据收集固定、打击范围等方面也存在争议。为统一认识,准确理解此类犯罪,常州市检察机关通过组织干警赴上海市检察机关学习办案经验,联合公安、法院进行案情分析论证会,联合公安机关组织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干警办案能力,为今后的打击活动奠定基础。
二是重拳出击,开展专项行动,铲除此类犯罪土壤。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常州市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针对“套路贷”犯罪中呈现的黑恶势力支撑、社会影响恶劣等特征,经过充分研究,决定将打击“套路贷”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通过重拳打击支撑“套路贷”犯罪的黑恶势力,彻底铲除该类犯罪的滋生土壤。 “套路贷”犯罪的蔓延趋势得到遏制,对“套路贷”背后的黑恶势力的打击工作正在深入开展。
三是全面压制,召开联席会议,形成长效机制。为形成合力,保持对“套路贷”犯罪的长期高压态势,常州市政法机关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打击“套路贷”犯罪提出具体实施意见,重点解决常州市政法机关在打击“套路贷”犯罪过程中的疑点、难点和分歧,通过统一案件定性、打击范围、量刑尺度等形成公检法三家打击此类犯罪的长效机制。
今后,常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保持对“套路贷”犯罪的高压态势,通过严厉打击,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维护司法尊严。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