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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任第六届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2026-08-04 09:20: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常州市检察院

 规范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外部监督机制,健全司法民主监督体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第六届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人民监督员职责

人民监督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高检发〔201911号),对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市、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具体职责详见《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等规定。

二、人民监督员任期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本次选任的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6111日起至2031  1031日止。

三、选任名额及区域分配

全市共选任第六届常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100,其中市本级5名,溧阳市18金坛区15武进区14新北区12天宁区12钟楼区12,常州经开区12

四、选任条件

(一)报名担任人民监督员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4.关心检察工作,有意愿、能按时参加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活动

 5.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公职;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8591日(工作日时间)。 

(二)报名方式

公民可由本人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其他相关单位推荐报名,也可由本人自荐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市司法局负责受理市本级的组织推荐和公民自荐报名市、区司法局分别负责受理本辖市、区的组织推荐和公民自荐报名。在报名截止日前提交报名材料。

现任第五届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符合条件且愿意留任的,以同样方式向所在市、区司法局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第六届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荐表(组织推荐的)或自荐表(自荐报名的)一式(在本公告后附材料中自行下载,正反双面打印)推荐单位、本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近期一寸底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

3.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原件在现场报名时查验后退回;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报名联系方式

1.常州市司法局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联系人:王小芬,联系电话:85681668邮政编码:213022

2.溧阳市司法局地址:溧阳市燕园路16联系人:杨爱斌联系电话:87223967邮政编码:213300

3.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地址:金坛区清风路1联系人:史文亮联系电话:82833121邮政编码:213200

4.常州市武进区司法局,地址:武进区常武北路10号,联系人邵亚治,联系电话:88310907,邮编:213100

5.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司法局,地址:新北区云河路69号,联系人:奚丽英,联系电话85510603,邮政编码:213000

6.常州市天宁区司法局地址: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联系人:吴小燕联系电话:69660723邮政编码:213000

7.常州市钟楼区司法局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南路168联系人:李悦心联系电话:88891330邮政编码:213000

8.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司法局,地址:武进区潞城街道东城路56号,联系人:李陈亦,联系电话:89863289,邮政编码:213025

六、选任程序

本次选任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选任决定等程序进行,对报名人选严格按选任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察,同时综合考虑学历、年龄、专业、工作经历、队伍结构要求等因素确定拟任人选,并在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s://cz.jsjc.gov.cn常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s://sfj.changzhou.gov.cn)、常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常州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并通过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常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常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名单。 

本公告由常州市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68164885681668

C:\fakepath\附件:第六届常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自)荐表.doc

    

 

 

                                   常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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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