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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检察院葛志军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2017-07-07 15:50: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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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日下午,由常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胡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屹担任审判长。

这是一起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手段残忍、情节恶劣,被害人梅某某头颈部和胸、背部身中十余刀后遇害,在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影响很大。葛志军检察长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梅某某家庭非常困难后,亲自组织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保障被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司法救助款在庭审前已经发放到位。

74日的庭审,在法庭调查环节,葛志军检察长宣读起诉书,铿锵有力、义正词严;讯问被告人,环环相扣、切中要害,被告人胡某某当庭认罪、如实供述。在法庭辩论环节,葛志军检察长发表公诉意见,认定案件事实、证据分析到位,劝诫教育入情入理。庭后释法说理,尽力化解被害人、被告人双方家属对立情绪。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有力指控犯罪,教育旁听群众,通过庭审实战示范,增强了公诉人对重大案件出庭技巧的感性认识,对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出庭水平和办案能力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