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防治校园欺凌“向日葵”在行动
2018-01-23 13:53: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李 莉 武 艳

   2017年3月20日,一场聚众斗殴案件的庭审接近尾声,公诉人在席上所作的此番法庭教育不仅给站在被告席上的3名刚刚成年的被告人敲响了警钟,也给在旁听席上来自金坛第四中学的40余名学生打了一剂预防针。

  近年来,各地校园欺凌事件频频被曝光,金坛检察院立足职能,以注册成立的“向日葵护苗之家”为平台,专题开展“远离校园暴力公益行”活动,此次观摩庭就是该院多番协调、精心组织的一次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的主题活动。

  此外,针对不同学校法制教育的需求,“向日葵护苗之家”通过区教育局将“公益行课堂菜单”下发至辖区内各中小学,由各个学校根据需求“点单”。目前,“课堂菜单”的“菜品”可谓丰富多彩:“拒绝校园暴力·争当守法少年”,“反对暴力欺凌、构建和谐校园”,“不当‘胖虎’与‘大雄’”……截至2017年3月,预防校园欺凌课堂已经开设讲座20余次,听众累计达2000余人。为了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免费发放精心编纂的“向日葵护苗成长手册”,努力将学习效果由课堂延伸至课外,从学校带入到家庭,帮助每一位同学和家长一起学习预防校园欺凌小常识。

  金坛检察院不仅将功夫花在案外,还在依法查办校园欺凌案件的同时,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2016年在办理的一起某校学生聚众斗殴案中,该院发现张某长期向李某收取“保护费”,李某忍无可忍,最终向张某“亮剑”,双方约架后各自召集人手,在校门口大打出手,这其中共涉及12名未成年人,社会影响恶劣。该院一方面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6名犯罪嫌疑人,根据犯罪作用大小、情节轻重以及悔罪表现,分别作出提起公诉与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另一方面将惩罚犯罪与心理救助相结合,探索亲职教育,帮助化解心结。针对李某精神持续紧张、夜晚失眠多梦的心理应激情况,承办人及时联系心理医生,帮助开展心理治疗和疏导,同时对其父母传授亲子沟通技巧,目前李某逐渐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生活。此外,鉴于该起案件反映出校园内部存在“收保护费”的现象,该院还向学校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整顿校园环境并对学生加强法治教育。

  2015年以来,金坛检察院立足未检监督职能,通过建立健全惩治、保护、预防一体化机制,防治校园欺凌成效明显,2016年1月该院未检室荣获常州市人民检察院集体三等功,

  2016年10月荣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2017年1月荣获“常州市青少年维权岗”。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