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巡察经验全国推广
2018-01-23 14:3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吴志勇 郎建强
     常州市检察院“五个三”巡察工作模式有力有效,日前在最高检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作经验介绍。

  “五个三”巡察模式主要是指:立足发现问题,抓好带题、选题、成题“三环节”;仔细分析问题,列好问题、线索、任务“三清单”;精准反映问题,写好专题、情况、反馈“三报告”;坚持聚焦问题,提好向基层院所在地党委政府、被巡察基层院党组、市院各相关职能部门“三建议”;力求解决问题,做到问题整改、线索处理、机制建立“三到位”。

  巡察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关键还在于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反馈,直接找被巡基层院‘一把手’说事,开门见山,挑明责任,督促坚决整改,推动尽快看到实质性变化。”该院检察长葛志军对巡察工作提出严格要求。

  该院明确对反映被巡察基层院“一把手”的问题,由市院检察长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反映其他班子成员的问题,由担任基层院工作联系点的院领导或纪检组长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对一些可能影响工作的问题,力求边发现边整改。市院党组对巡察回访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巡察意见反馈后,要求被巡察基层院对照问题,拿出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表,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同时要求被巡察基层院党组在全院范围内通报市院反馈意见,公示整改方案,接受干警监督,使问题整改有计划、有措施、有监督。市院巡察组适时对被巡察基层院进行巡察“回头看”,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经实践检验,巡察工作深化了地市级院对基层院的工作监督,强化了被巡察基层院的党风廉政、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对基层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截至目前,常州市检察院已实现本届党组任期内对基层院的巡察全覆盖,通过巡察共发现基层院建设中存在问题10类710条,其中共性问题6类,个性问题4类,提出意见108条,并全部督促整改落实到位,还排查出重点人员3名,移交相关信访线索和人员5件4人。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