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检察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
2018-01-23 15:55: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作者:皇甫冰 郎建强
    审前未被羁押、判处实刑后该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以及病残孕等罪犯“收押难”“送监难”——在全国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的针对此类问题专项活动中,常州经验在全国推广。2017年12月20日,常州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开展专项活动以来的相关情况。

  自2016年3月31日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常州市检察机关迎难而上,核查摸清底数,逐案过堂,监督清理纠正,两年来不断发力,加强协调,持续推动清理。截至目前,已监督责任单位清理纠正包括1名死缓罪犯和6名10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在内共122人,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公信力。

  李某在2002年至2015年间,共有8次因犯毒品类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2015年12月10日,李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常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案犯上诉后,2016年11月,省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其间该罪犯因病一直取保候审在外。

  常州市检察院了解该情况后,查明该罪犯身患包括红斑狼疮、股骨头无菌性坏死等多种疾病,瘫痪在床,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因其主观不配合医疗手术,逃避法律惩处,一直未能执行刑罚。考虑到其屡判屡犯,如仍不收监,极有可能会继续严重危害社会,常州市检察院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最终,将李某投送至南京女子监狱服刑。今年12月18日,办理此案的常州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