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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作的“四要四不”
2018-12-18 09:26: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赵明

  信息编写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反映情况、辅助决策、指导工作、推动落实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信息工作人员在编报日常信息过程中,要把增强指导性作为第一标准,提高日常信息质量,重点做好“四要四不”。

  要增强选题的敏感性。找到好的选题是信息工作的前提,一篇信息合格与否,选题至关重要。在选题的过程中注重培养“四同”意识:一是与高检院、省院工作要求“同向谋划”,紧抓上级院重点工作方向目标,出成绩、出成效、出成果;二是与网络新媒体“同速竞争”,尤其是突发的有社会影响的事件、案件,及时把握热点,“同速”甚至“超速”网络,让上级领导第一时间知晓情况,作出判断;三是与领导关注重点“同步契合”,及时总结重点工作经验,着力解决领导关注的突出问题;四是与上级机关“同位思考”,站在上级机关的高度考量工作,挖掘亮点,撰写信息在更大范围内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要增强立意的新颖性。信息工作要不断出新、抓新,才有生命力。要关注热点、对准焦点、针对难点、盯住盲点、紧扣特点、抓住亮点,有的放矢地进行策划和运筹,第一时间抓住最新的信息。案件信息在立案、批捕或者起诉后第一时间就要抓紧上报,在个案中好的工作方法也要第一时间总结;问题建议类信息要做到角度切入新颖,事实反映快准,解决思路独特;经验总结类信息则要围绕超前性、独创性来挖掘亮点、推出亮点。

  要增强定位的精准性。在写好日常“小”信息的同时,重点开展综合类“大”信息的写作。抓住本院本部门落实上级部署的新思路、新举措,准确定位,在“独有”、“独特”、“独创”上下功夫,紧密结合本院本部门工作特点、工作重点中独特的地方,具有独创性、成效突出的做法,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信息。

  要增强语言的凝练性。既要坚持平实、庄重的风格,又要追求语言的感染力。要朴实严谨、秉笔直书、句稳词妥,但绝不意味着生硬呆板,需要适当的修辞。尤其是问题建议类信息,“抓眼球”的标题和“接地气”的语言,会增加信息的生动性。经验类信息除了所做工作本身能够体现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文字语言也需要达到这个标准。信息严肃而有韵味,平实又有文采,必然能达到“炼取片语著波澜”的效果,被上级院录用的可能性就更大。

  当然,选题、立意、定位、语言都只是提升信息质量的辅助手段,好的信息必然要依托本院本部门好的工作,善于学习积累,善于发现总结,才能厚积薄发,形成高质量的信息。在编写信息的过程中,一方面要坚持上述“四要”,另一方面更要注意“四不要”,避免做无用功。

  不要无的放矢。信息编写人员不能只埋头搞自己的,不研究、不了解上级院需要什么、领导思考什么,这样,信息工作就成了无的放矢。要时刻关注和研究高检院、省院工作重点、录用信息特点,如果希望信息被区委办或者市委办、省委办录用,更要注重学习研究他们的信息体例、侧重点,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不要有论无数。好的信息用数量、比重、增量等数据表达,更能让录用者觉得论据翔实,论证有力。尤其是经验类、成果类信息,要加强数据的运用,用数据来说明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增强说服力和可信度。例如通过案件数量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如果通篇只是机制措施,甚至只是思路有多清晰,百姓反响有多么强烈,而没有任何数据去支撑,说服力和可信度将大打折扣。

  不要小题大做。有的信息扣一个很大的“帽子”,粗一看,“模样不错”,但细看就会发现,缺乏中心思想,没有什么实在内容,没有比较成熟的思路和具体可行的对策措施,流于泛泛而谈和“假、大、空”。好的信息应该简明扼要,直奔主题,内容具体实在、言之有物。

  不要华而不实。公文信息不要过分追求奇巧绮丽,而是以扎实的内容、深刻的内涵以及质朴的文字取胜。坚持内容决定形式,力求简短精炼、朴实无华,让看信息的人直接获取信息要点,不要拐弯抹角,充满 “正确的废话”。必要的提升提炼是需要的,但如果通篇只是文字华丽,却缺乏“干货”,这样的信息不仅不能促进工作进展,更是一种不良文风。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