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足少女的平等保护
2018-06-27 16:11: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天宁检察

   

 

 

 

   “谢谢检察机关给我女儿一次机会,我会好好督促她在“新希望”基地接受教育和改造,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异地帮教对象小王的母亲激动地说道。

  20177月,在宁打工的小王因在工作中盗窃了同事2000元现金被抓,随后该案移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于小王属于异地打工人员,经户籍所在地、现居司法所社会调查,均认为小王不具备管教条件。如果诉至法院,小王将面临牢狱之灾,可如果给小王一次机会,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如何做好对小王的帮教工作又成了承办检察官心头的难题。据调查,小王的居住地为常州市天宁区,其亲属也都在我市定居工作,在与办案单位沟通联系后,天宁区检察院未检部门第一时间提议可以安排小王入驻该院“新希望”社会实践基地进行考察,两地检察机关可以联合实施异地帮教,共同助力小王顺利回归社会。  

  为了更好地解决小王的考察帮教问题,天宁区检察院与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签订《异地帮教协作协议》,制定《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方案》并联合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帮教过程中,两地检察院将会联合专业的社会力量,,安排小王定期接受法治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进行技能培训等,共同对小王进行帮教工作。同时,天宁区检察院也会定期将小王考察期间的表现反馈至鼓楼区检察院,双方共同助力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