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常州经开区院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依法及时救助一名涉案未成年人,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好相关手续,向其法定监护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并通过电话形式积极落实心理疏导、案后帮教等综合措施,叮嘱被救助人安心学业,准备明年高考。被救助家电话中一再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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