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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打造生态检察,服务美丽经开的实施意见》的专题解读
2018-11-14 09:41: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持人:大家好!相信很多群众对检察机关“生态检察”以及相关的工作还不是太了解,今天常州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本院今年出台的《关于打造生态检察,服务美丽经开的实施意见》在这里做一个专题解读。今天为我们解读的是经开区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李婷。下面请各位记者朋友有序提问。

  记者:李主任您好!请问什么是生态检察?

  李婷:这位记者朋友,您好!党的十九大提出了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新目标,并且作出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新部署。我们检察机关也应顺势而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投身到美丽中国建设之中。

  生态检察一般是指检察机关依托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运用多种司法手段,通过建立有效的发现与惩处机制,坚持打击与预防保护并重,以生态保护预防和受损生态恢复补偿为核心,将预防、惩治、补偿、教育有机统一,建立起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科学、和谐的关系。也可以简单来说,生态检察实际上是检察机关参与生态治理的概括。我们认为生态检察不是简单的“生态+检察”,它既是工作理念,也是工作机制,更是工作内容,其核心要义是检察机关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开展相关检察工作。

  记者:那么贵院此次出台的《关于打造生态检察,服务美丽经开的实施意见》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李婷:我院出台的这份《实施意见》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造打击犯罪、综合治理、立体预防的生态检察模式,强化生态检察监督,同时也为了能够更好地为服务保障经开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护。

  《意见》主要从四个方面实施:一是以绿色发展理念引领生态检察工作,积极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要求,主动参与地方生态保护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二是立足检察职能,强化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的立案监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大力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三是主动参与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监督,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宣教机制,从多个方面不断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效果。四是注重凝聚合力,构筑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立体防线”。对内我们将形成“捕诉监防”一体化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同时注重培养专业化的生态检察人才。对外建立外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协作。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尽全力为建设美丽经开贡献一份司法力量。

  记者:李主任,刚刚您提到的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具体是指什么呢?

  李婷: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就是指在我们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同时,充分利用检察建议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通过给付货币、补植复绿、土地垦复、替代性修复等方式,修复生态环境。对积极履行修复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建议法院酌情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这个机制体现的是我们打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不仅仅是要犯罪嫌疑人给予赔偿,更要尽力阻止生态环境的继续恶化。

  记者:李主任,关于《意见》中提到的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立体防线”,主要由哪几方面筑成?

  李婷:我们主要从三方面筑起这道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立体防线”。一是加强生态检察一体化建设。融合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部门职能,建立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专业化办理机制,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门办案组,实行专案专人办理,形成“捕诉监防”一体化的生态检察工作格局。通过定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线索移送、信息互通等形式,理顺内部衔接,实现对办案力量、线索信息、信息化装备等检察资源的有效整合。二是建立外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与环保、公安部门探索建立以联席会议、信息联络员、重大案件会商、案件移送、紧急案件联合调查等为内容的协作机制,定期通报环境执法督察报告、环资类犯罪查处情况、人民群众相关控告举报等信息。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执法标准,明确案件成案标准和移送程序,对重大复杂环境案件联合开展勘查现场、组织专家论证等工作,增强执法合力。三是强化自身能力建设。注重培养专业化的生态检察人才,组织干警加强对生态领域法律规定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化办案能力和素养。探索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制度,选聘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专家,为重大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提供咨询,提高生态领域检察办案能力。

  记者:如果群众发现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的线索,应该如何向检察机关提交呢?

  李婷:今年8月,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已经出台了《常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线索有奖举报办法》(试行),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公益诉讼线索。公益诉讼线索主要包括:1、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2、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3、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4、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的线索。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1、拨打(0519)12309 检察服务热线;2、进入常州市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公益诉讼举报专栏;3、通过常州市检察机关微信公众号“随手拍”进行举报;4、到常州市检察机关来信来访等方式。我们将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请广大社会公众放心。

  对于举报内容具体明确,经查证属实,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起诉讼的,根据案件性质、监督效果、挽回损失及举报人协助配合程度等情况,每案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向我们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感谢大家对我们检察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李主任的耐心解答,通过今天这个发布会,相信大家一定已经对生态检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今后我们将会继续为大家解读我们经开区检察院的相关政策,希望大家可以持续关注,谢谢大家!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