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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检察院举办“最美法治人物”先进事迹发布会
2018-12-20 09:47:00  来源:常州市检察院  作者:常州市检察院

  12月19日下午,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宣传部举行江苏“最美人物”先进事迹发布会。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吴小红被省委宣传部授予江苏“最美法治人物”荣誉称号,省市多家主流媒体到场采访。

  吴小红工作以来,先后荣获常州市三八红旗手、最美常州人、常州市十大杰出女性、市十佳调解能手等称号,2017年11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2018年11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中,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表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以吴小红为代表的优秀检察干警是检察机关的财富,也是推动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中坚力量。全市检察机关将掀起向先进学习、向典型看齐的热潮,引导广大检察干警锐意进取,争创一流,奋力谱写新时代常州检察事业发展新篇章,为我市“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2015年7月,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常州是试点地区。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吴小红率领全市民行干警攻坚克难、善作善成,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公益诉讼试点是中央重大改革部署,是检察机关新的职能拓展,无先例可循,无经验可鉴。面对种种难题,她迎难而上。为解决线索瓶颈,她探索构建内部联动机制,搭建线索智能收集平台。在不懈努力下,吴小红办理的许建惠、许玉仙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作为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监督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批指导性案例、江苏省十大法治事件。

  多年来,吴小红始终带领团队把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和秉公司法的法治精神统一起来,全面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在她带领下,常州市检察院民行处已经成为一个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集体,全国各地40多家检察机关来常交流学习,常州民行已成为常州检察一张靓丽的名片。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