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案例入选2016年度江苏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2017-05-08 16:07:00  来源:常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钱丹妮
 

 

    日前,省院公布了2016年度江苏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钟楼区检察院侦查监督
·公诉科办理的赵某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例入选。

赵某某于20106月至10月,在钟楼区邹区镇戴安路80号经营佳印广告店过程中,经与他人网上交易购进未经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飞利浦照明控股有限公司授权生产的欧普、飞利浦商标标识共计6万余张用于销售。

该案是一起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从而固定犯罪事实及证据、完善指控证据合法性的典型案例。通过该案的办理,既依法打击了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犯罪行为,同时,通过对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证据合法性的监督审查及引导侦查,强化了侦查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取证规范意识。

  编辑:潘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