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6月25日下午,经开区检察院侦监科干警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经开区公安分局横山桥派出所办理的对一起特大电信诈骗案件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
在收到公安机关相关文书后,该院侦监科干警立即赶往监视居住场所开展现场监督活动。检察干警仔细察看了指定居所的卫生状况、通风条件,检查办案安全是否能得到保证;并向五名犯罪嫌疑人发放了《监视居住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听取了五名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反映,填写了情况登记表。
经过监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硬件条件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无办案人员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有效保障了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合法权益保护。